1. | 通报成员:亚美尼亚 |
2. | 负责机构:亚美尼亚共和国能源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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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本技术法规包括新建造的和改造的,功率不超过500千瓦的稳定电流和交流电电气装置,电气装置的操作。
ICS:[{"uid":"29."}] HS:[{"uid":"85"}] |
5. |
通报标题:关于电气装置设备一般要求的技术法规页数:159页 使用语言:亚美尼亚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规定了电气装置的设备额定指标、可能导致损坏设备、威胁人的生命和环境的最大容许偏差的数值。本技术法规同样还规定了该领域所使用的工技术材料。 |
7. | 目的和理由: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健康和环境,本技术法规旨在规定所提及的设备和产品的最低安全要求。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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