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交通运输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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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儿童保护系统
ICS:[{"uid":"43.040"}] HS:[{"uid":"8703"}] |
5. |
通报标题: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儿童保护系统页数:1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文件对安东法律的第4(b)项和3(b)(2)项做出响应,该法律指示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开始关于儿童保护系统安全的法规制定,将特别重点集中在关于可调节的座椅和重量在50磅以上(lb)的儿童安全带上。在安东法律制定之后,该机构增加了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第213号,儿童保护系统的适应性,从推荐使用50磅以下的儿童安全带到推荐使用65磅以下的儿童安全带。今天的文件提议一项进一步的扩充,推荐使用80磅以下的儿童安全带。该文件同样还提议要求可调节的座椅和其它保护装置达到渀 10岁儿童碰撞试验假人测试中所达到的性能标准。4(a)项和第3项的所有其它规定都是针对由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先前发布的法规制定文件的。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的生命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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