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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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彩色电视机
ICS:[{"uid":"27.010"},{"uid":"33.160.25"}] HS:[{"uid":"8528"}] |
5. |
通报标题: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页数:7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彩色电视机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目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关于被动待机功率的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销售的彩色电视机,能效指数的规定适用于阴极射线管彩色电视机。 |
7. | 目的和理由: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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