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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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冷藏陈列柜
ICS:[{"uid":"97.130.20"}] HS:[{"uid":"8418.50.00"}] |
5. |
通报标题:能源效率(使用能源产品)法规2002将被修改,引进冷却显示箱最低能源性能标准。检验程序和技术要求包含在相关标准中,并在该法规中提出。页数:175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建议的法规规定,冷藏陈列柜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标准自2004年10月1日起在新西兰生效。所有在新西兰制造的或进口到新西兰内的在该标准范围内的冷却显示箱都必须在此规定日期或在此日期以后满足在该标准中陈述的MEPS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环境保护和履行新西兰的国际义务。目标是:(1)对2012年前国家能源效率改进20%作贡献,如根据20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4年10月1日 拟生效日期: 2004年10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分发日期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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