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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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制革设备
ICS:[{"uid":"97.170"}] HS:[{"uid":"99"}] |
5. |
通报标题:辐射发射装置法规的建议修改案页数:第621-630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辐射发射装置法案》禁止或限制产品的销售或进口可能会对公众健康或安全构成危害。根据该法案的授权,1980年引入《辐射发射装置法规(太阳灯)》,通过制造商装在装置上的定时器设定的时间来限制暴光时间,以保护太阳灯使用者免受紫外线暴露的影响。随后的制革设备的新技术、新设计,以及最新的科学研究表明:1980年的要求需要更新,以确保更安全地使用进入市场的新设备,并减少在紫外辐射下的不必要的暴露。对《辐射发射装置法规(太阳灯)》的建议修改案,更名为《辐射发射装置(制革设备)》。制定了在加拿大销售或进口到加拿大的现代制革设备及其更换部件的技术要求。制革是不安全的,会引起皮肤损伤,并引发皮肤癌。制定更严格的标准将导致制革设备的更安全的使用。新标准根据欧洲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335-2-27:“家用电器及类似电器的安全”,并尽可能与之协调一致。在医生的专业监督之下使用来治疗某些皮肤疾病的紫外灯,被认为是医疗设备,因此,根据《食品与药品法案(医疗设备法规)》管理。生效后,该项对《辐射发射装置(太阳灯)》的建议修改案,将适用于销售或再销售的设备。这些法规无追溯力。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未陈述。 拟生效日期: 未陈述。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4/06/0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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