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53)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装饰家具(软体家具)
ICS:[{"uid":"97.140"}] HS:[{"uid":"9401"}] |
5. |
通报标题:由于微小明火和/或暗燃香烟引发的装饰家具(软体家具)的燃烧;建议规则制定的前期通知;要求评议和信息页数:4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根据已获得信息,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或委员会)已经规定:为保护公众免受不合理的、导致死亡、个人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火灾,有必要为装饰家具(软体家具)产品和用于或准备用于装饰家具(软体家具)产品的布料和相关材料制定新的易燃性标准。在今天的建议规则制定(ANPR)的前期通知中提到的火灾是指有微小明火和/或暗燃香烟引起的装饰家具(软体家具)的燃烧。该程序根据《易燃材料法案》(FFA)进行。1994年,该委员会根据FFA 着手一项管理程序——59 FR 30735 (1994),来处理由于诸如火柴、打火机和蜡烛灯微小明火引发的装饰家具(软体家具)的燃烧而引起的火灾。该ANPR反映了委员会决心扩大该程序,以便同样明确处理香烟燃烧。 |
7. | 目的和理由:人类生命与健康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3/12/22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