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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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以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纺织加工工艺或缝制工艺而制成的,且用于服用和装饰用的产品,如纱线、织物及其制成品。不包括以下用途的纺织产品:<BR>工程用纺织产品、工业用纺织产品、农业用纺织产品、特种防护用品、绳网类产品、包装产品、医疗用品、玩具用品、装饰小物件、室外装饰产品。
ICS:[{"uid":"59."}] HS:[{"uid":"60"},{"uid":"61"},{"uid":"62"},{"uid":"63"}] |
5. |
通报标题: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7页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本标准将产品分为3类:A类(婴幼儿用品)、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和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并规定了相应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的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T 17592.1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 第1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1888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
9. |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散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散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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