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
2. | 负责机构: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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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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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获得医用大麻制品法规;大麻制品豁免(食品和药品法案)法规。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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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以下 2016 年 09 月 13 日 的信息根据 加拿大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获得医用大麻制品法规;大麻制品豁免(食品和药品法案)法规 第4项包含的信息应为: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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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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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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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项包含的信息应为:
4. |
覆盖的产品 ( 如可能,提供产品的HS 或 CCCN编码, 否则提供国家减让表中所列关税税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标准分类ICS号): 受管制物质。 ICS: 11.120 HS: 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