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台湾经济部能源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除湿机;其它电器。
ICS:[{"uid":"97.180"}] HS:[{"uid":"847989"},{"uid":"850980"}] |
5. |
通报标题:除湿机最低能源性能标准和能效等级标签及检验要求。页数:3/3 使用语言:英语/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了提高用能效率, 能源局拟修订能效等级标签要求,但最低能源性能标准与基于相关国家标准自2011年开始执行的标准一样。生产商有大约1年的过渡期以适应提出的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推广高能效电器,实现国家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
8. | 相关文件: 能源管理法;CNS 12492(除湿机)。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18/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