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
3. | 覆盖的产品: 肉类及肉类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有关爱沙尼亚牛瘟及口蹄疫疫情的改变(4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建议修改法规,将爱沙尼亚列入确认无牛瘟及口蹄疫疫病的地区名单中。我们之所以采取该措施,是因为我们确定爱沙尼亚已不存在牛瘟及口蹄疫疫病。我们建议将爱沙尼亚列入受肉类及肉类产品进口某些限制的地区名单,是因为它临近或与受牛瘟或口蹄疫疫病影响的国家有贸易关系。在通过对由爱沙尼亚进口到美国的任何肉类及肉类产品规定补充要求,以继续防止这些疫病进入美国的同时,这些措施可以提供有关爱沙尼亚牛瘟及口蹄疫疫情的新情况。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67 FR 4927, 1 February 2002 年2月1日(英文)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67 FR 4927, 1 February 2002 年2月1日(英文) |
10.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APHIS欢迎诸位提出评议。我们将对2002 年4月2日通过邮寄、递交或EMAIL发送的评议予以考虑。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建议修改法规,将爱沙尼亚列入确认无牛瘟及口蹄疫疫病的地区名单中。我们之所以采取该措施,是因为我们确定爱沙尼亚已不存在牛瘟及口蹄疫疫病。我们建议将爱沙尼亚列入受肉类及肉类产品进口某些限制的地区名单,是因为它临近或与受牛瘟或口蹄疫疫病影响的国家有贸易关系。在通过对由爱沙尼亚进口到美国的任何肉类及肉类产品规定补充要求,以继续防止这些疫病进入美国的同时,这些措施可以提供有关爱沙尼亚牛瘟及口蹄疫疫情的新情况。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建议修改法规,将爱沙尼亚列入确认无牛瘟及口蹄疫疫病的地区名单中。我们之所以采取该措施,是因为我们确定爱沙尼亚已不存在牛瘟及口蹄疫疫病。我们建议将爱沙尼亚列入受肉类及肉类产品进口某些限制的地区名单,是因为它临近或与受牛瘟或口蹄疫疫病影响的国家有贸易关系。在通过对由爱沙尼亚进口到美国的任何肉类及肉类产品规定补充要求,以继续防止这些疫病进入美国的同时,这些措施可以提供有关爱沙尼亚牛瘟及口蹄疫疫情的新情况。 |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
3. | 覆盖的产品: 肉类及肉类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有关爱沙尼亚牛瘟及口蹄疫疫情的改变(4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建议修改法规,将爱沙尼亚列入确认无牛瘟及口蹄疫疫病的地区名单中。我们之所以采取该措施,是因为我们确定爱沙尼亚已不存在牛瘟及口蹄疫疫病。我们建议将爱沙尼亚列入受肉类及肉类产品进口某些限制的地区名单,是因为它临近或与受牛瘟或口蹄疫疫病影响的国家有贸易关系。在通过对由爱沙尼亚进口到美国的任何肉类及肉类产品规定补充要求,以继续防止这些疫病进入美国的同时,这些措施可以提供有关爱沙尼亚牛瘟及口蹄疫疫情的新情况。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67 FR 4927, 1 February 2002 年2月1日(英文)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67 FR 4927, 1 February 2002 年2月1日(英文) |
11.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APHIS欢迎诸位提出评议。我们将对2002 年4月2日通过邮寄、递交或EMAIL发送的评议予以考虑。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2-05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有关爱沙尼亚牛瘟及口蹄疫疫情的改变(4页) |
内容简述:
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建议修改法规,将爱沙尼亚列入确认无牛瘟及口蹄疫疫病的地区名单中。我们之所以采取该措施,是因为我们确定爱沙尼亚已不存在牛瘟及口蹄疫疫病。我们建议将爱沙尼亚列入受肉类及肉类产品进口某些限制的地区名单,是因为它临近或与受牛瘟或口蹄疫疫病影响的国家有贸易关系。在通过对由爱沙尼亚进口到美国的任何肉类及肉类产品规定补充要求,以继续防止这些疫病进入美国的同时,这些措施可以提供有关爱沙尼亚牛瘟及口蹄疫疫情的新情况。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2-05如下信息: |
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建议修改法规,将爱沙尼亚列入确认无牛瘟及口蹄疫疫病的地区名单中。我们之所以采取该措施,是因为我们确定爱沙尼亚已不存在牛瘟及口蹄疫疫病。我们建议将爱沙尼亚列入受肉类及肉类产品进口某些限制的地区名单,是因为它临近或与受牛瘟或口蹄疫疫病影响的国家有贸易关系。在通过对由爱沙尼亚进口到美国的任何肉类及肉类产品规定补充要求,以继续防止这些疫病进入美国的同时,这些措施可以提供有关爱沙尼亚牛瘟及口蹄疫疫情的新情况。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