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规定中食品内/表含的某特定杀虫剂安打 Indoxacarb的容许限量的杀虫剂申请。(7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Indoxacarb(恶二唑虫)-撤消残留限量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Indoxacarb(恶二唑虫)-撤消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EPA)对在苜ꐀ草、牧畜干草、花生、花生杆、马铃薯、大豆籽、大豆残碎粒及大豆皮内或上的Indoxacarb(恶二唑虫)的混合残留物规定残留限量。此外,本法规将要提高对莴苣头、乳类、乳类脂肪、肉类、脂肪及牛、山羊、猪、马及绵羊的肉类品的残留限量。申请方要求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FQPA)修改的附属于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FFDCA)第408(q)节的残留限量。 该法规(最终规定)于2002年7月18日生效。本环保署必须于2002年9月16日或前收悉有关异议和听证要求。本补遗(最终规定)的全文,包括提交异议和听证要求的说明可从以下网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Indoxacarb(恶二唑虫)-撤消残留限量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Indoxacarb(恶二唑虫)-撤消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EPA)对在苜ꐀ草、牧畜干草、花生、花生杆、马铃薯、大豆籽、大豆残碎粒及大豆皮内或上的Indoxacarb(恶二唑虫)的混合残留物规定残留限量。此外,本法规将要提高对莴苣头、乳类、乳类脂肪、肉类、脂肪及牛、山羊、猪、马及绵羊的肉类品的残留限量。申请方要求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FQPA)修改的附属于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FFDCA)第408(q)节的残留限量。 该法规(最终规定)于2002年7月18日生效。本环保署必须于2002年9月16日或前收悉有关异议和听证要求。本补遗(最终规定)的全文,包括提交异议和听证要求的说明可从以下网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Indoxacarb(恶二唑虫)-撤消残留限量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Indoxacarb(恶二唑虫)-撤消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EPA)对在苜ꐀ草、牧畜干草、花生、花生杆、马铃薯、大豆籽、大豆残碎粒及大豆皮内或上的Indoxacarb(恶二唑虫)的混合残留物规定残留限量。此外,本法规将要提高对莴苣头、乳类、乳类脂肪、肉类、脂肪及牛、山羊、猪、马及绵羊的肉类品的残留限量。申请方要求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FQPA)修改的附属于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FFDCA)第408(q)节的残留限量。 该法规(最终规定)于2002年7月18日生效。本环保署必须于2002年9月16日或前收悉有关异议和听证要求。本补遗(最终规定)的全文,包括提交异议和听证要求的说明可从以下网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规定中食品内/表含的某特定杀虫剂安打 Indoxacarb的容许限量的杀虫剂申请。(7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Indoxacarb(恶二唑虫)-撤消残留限量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Indoxacarb(恶二唑虫)-撤消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EPA)对在苜ꐀ草、牧畜干草、花生、花生杆、马铃薯、大豆籽、大豆残碎粒及大豆皮内或上的Indoxacarb(恶二唑虫)的混合残留物规定残留限量。此外,本法规将要提高对莴苣头、乳类、乳类脂肪、肉类、脂肪及牛、山羊、猪、马及绵羊的肉类品的残留限量。申请方要求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FQPA)修改的附属于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FFDCA)第408(q)节的残留限量。 该法规(最终规定)于2002年7月18日生效。本环保署必须于2002年9月16日或前收悉有关异议和听证要求。本补遗(最终规定)的全文,包括提交异议和听证要求的说明可从以下网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7-23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规定中食品内/表含的某特定杀虫剂安打 Indoxacarb的容许限量的杀虫剂申请。(7页) |
内容简述: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Indoxacarb(恶二唑虫)-撤消残留限量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Indoxacarb(恶二唑虫)-撤消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EPA)对在苜ꐀ草、牧畜干草、花生、花生杆、马铃薯、大豆籽、大豆残碎粒及大豆皮内或上的Indoxacarb(恶二唑虫)的混合残留物规定残留限量。此外,本法规将要提高对莴苣头、乳类、乳类脂肪、肉类、脂肪及牛、山羊、猪、马及绵羊的肉类品的残留限量。申请方要求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FQPA)修改的附属于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FFDCA)第408(q)节的残留限量。 该法规(最终规定)于2002年7月18日生效。本环保署必须于2002年9月16日或前收悉有关异议和听证要求。本补遗(最终规定)的全文,包括提交异议和听证要求的说明可从以下网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7-23如下信息: |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Indoxacarb(恶二唑虫)-撤消残留限量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Indoxacarb(恶二唑虫)-撤消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EPA)对在苜ꐀ草、牧畜干草、花生、花生杆、马铃薯、大豆籽、大豆残碎粒及大豆皮内或上的Indoxacarb(恶二唑虫)的混合残留物规定残留限量。此外,本法规将要提高对莴苣头、乳类、乳类脂肪、肉类、脂肪及牛、山羊、猪、马及绵羊的肉类品的残留限量。申请方要求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FQPA)修改的附属于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FFDCA)第408(q)节的残留限量。 该法规(最终规定)于2002年7月18日生效。本环保署必须于2002年9月16日或前收悉有关异议和听证要求。本补遗(最终规定)的全文,包括提交异议和听证要求的说明可从以下网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