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恶唑烷酮Oxadixyl,拟订撤消残留限量(5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Oxadixyl(恶霜灵); 取消残留限量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Oxadixyl(恶霜灵); 取消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EPA)文件(最终规定)撤消对所有Oxadixyl(恶霜灵)杀真菌剂及其去甲基代谢物的混合残留物残留限量。本文件内的该协调性措施是附属于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及灭鼠剂法(FIFRA)及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修改的规定,附属于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FFDCA)第408(q)条的环保署再注册计划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要求环保署于2002年8月对66%,或6,400项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再评估。本文件内的该协调措施涉及撤消的14项残留限量也属于2002年8月审查截止期限前须完成的残留/免除限量再评估指标内的。 本法规于2002年7月10日生效;然而,该残留限量的撤消只能在协调文件规定的日期生效。 本补遗全文,包括评议和评估说明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Phone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Address: fstsd@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Oxadixyl(恶霜灵); 取消残留限量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Oxadixyl(恶霜灵); 取消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EPA)文件(最终规定)撤消对所有Oxadixyl(恶霜灵)杀真菌剂及其去甲基代谢物的混合残留物残留限量。本文件内的该协调性措施是附属于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及灭鼠剂法(FIFRA)及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修改的规定,附属于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FFDCA)第408(q)条的环保署再注册计划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要求环保署于2002年8月对66%,或6,400项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再评估。本文件内的该协调措施涉及撤消的14项残留限量也属于2002年8月审查截止期限前须完成的残留/免除限量再评估指标内的。 本法规于2002年7月10日生效;然而,该残留限量的撤消只能在协调文件规定的日期生效。 本补遗全文,包括评议和评估说明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Phone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Address: fstsd@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Oxadixyl(恶霜灵); 取消残留限量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Oxadixyl(恶霜灵); 取消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EPA)文件(最终规定)撤消对所有Oxadixyl(恶霜灵)杀真菌剂及其去甲基代谢物的混合残留物残留限量。本文件内的该协调性措施是附属于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及灭鼠剂法(FIFRA)及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修改的规定,附属于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FFDCA)第408(q)条的环保署再注册计划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要求环保署于2002年8月对66%,或6,400项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再评估。本文件内的该协调措施涉及撤消的14项残留限量也属于2002年8月审查截止期限前须完成的残留/免除限量再评估指标内的。 本法规于2002年7月10日生效;然而,该残留限量的撤消只能在协调文件规定的日期生效。 本补遗全文,包括评议和评估说明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Phone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Address: fstsd@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恶唑烷酮Oxadixyl,拟订撤消残留限量(5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Oxadixyl(恶霜灵); 取消残留限量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Oxadixyl(恶霜灵); 取消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EPA)文件(最终规定)撤消对所有Oxadixyl(恶霜灵)杀真菌剂及其去甲基代谢物的混合残留物残留限量。本文件内的该协调性措施是附属于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及灭鼠剂法(FIFRA)及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修改的规定,附属于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FFDCA)第408(q)条的环保署再注册计划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要求环保署于2002年8月对66%,或6,400项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再评估。本文件内的该协调措施涉及撤消的14项残留限量也属于2002年8月审查截止期限前须完成的残留/免除限量再评估指标内的。 本法规于2002年7月10日生效;然而,该残留限量的撤消只能在协调文件规定的日期生效。 本补遗全文,包括评议和评估说明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Phone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Address: fstsd@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7-16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恶唑烷酮Oxadixyl,拟订撤消残留限量(5页) |
内容简述: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Oxadixyl(恶霜灵); 取消残留限量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Oxadixyl(恶霜灵); 取消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EPA)文件(最终规定)撤消对所有Oxadixyl(恶霜灵)杀真菌剂及其去甲基代谢物的混合残留物残留限量。本文件内的该协调性措施是附属于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及灭鼠剂法(FIFRA)及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修改的规定,附属于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FFDCA)第408(q)条的环保署再注册计划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要求环保署于2002年8月对66%,或6,400项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再评估。本文件内的该协调措施涉及撤消的14项残留限量也属于2002年8月审查截止期限前须完成的残留/免除限量再评估指标内的。 本法规于2002年7月10日生效;然而,该残留限量的撤消只能在协调文件规定的日期生效。 本补遗全文,包括评议和评估说明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Phone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Address: fstsd@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7-16如下信息: |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Oxadixyl(恶霜灵); 取消残留限量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Oxadixyl(恶霜灵); 取消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EPA)文件(最终规定)撤消对所有Oxadixyl(恶霜灵)杀真菌剂及其去甲基代谢物的混合残留物残留限量。本文件内的该协调性措施是附属于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及灭鼠剂法(FIFRA)及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修改的规定,附属于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FFDCA)第408(q)条的环保署再注册计划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要求环保署于2002年8月对66%,或6,400项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再评估。本文件内的该协调措施涉及撤消的14项残留限量也属于2002年8月审查截止期限前须完成的残留/免除限量再评估指标内的。 本法规于2002年7月10日生效;然而,该残留限量的撤消只能在协调文件规定的日期生效。 本补遗全文,包括评议和评估说明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Phone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Address: fstsd@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