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 美国内陆进口菲律宾鲜香蕉(文案号:APHIS-2011-0028);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2 如下信息: 最终法规:美国大陆进口菲律宾鲜香蕉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有关进口水果蔬菜法规,允许美国进口菲律宾鲜香蕉。作为一项进口条件,香蕉必须按照一套体系生产,包括贸易货物进口要求、实蝇监控以建立低流行生产地, 只采摘硬的鸀香蕉以及由菲律宾国家植物保护组织进行有害生物检疫。 香蕉还必须随附一份植物卫生证书,其附加声明需证明,香蕉按拟定要求种植、包装、检验,并且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植物有害生物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措施允许从菲律宾进口香蕉。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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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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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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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2 如下信息: 最终法规:美国大陆进口菲律宾鲜香蕉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有关进口水果蔬菜法规,允许美国进口菲律宾鲜香蕉。作为一项进口条件,香蕉必须按照一套体系生产,包括贸易货物进口要求、实蝇监控以建立低流行生产地, 只采摘硬的鸀香蕉以及由菲律宾国家植物保护组织进行有害生物检疫。 香蕉还必须随附一份植物卫生证书,其附加声明需证明,香蕉按拟定要求种植、包装、检验,并且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植物有害生物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措施允许从菲律宾进口香蕉。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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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2 如下信息: 最终法规:美国大陆进口菲律宾鲜香蕉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有关进口水果蔬菜法规,允许美国进口菲律宾鲜香蕉。作为一项进口条件,香蕉必须按照一套体系生产,包括贸易货物进口要求、实蝇监控以建立低流行生产地, 只采摘硬的鸀香蕉以及由菲律宾国家植物保护组织进行有害生物检疫。 香蕉还必须随附一份植物卫生证书,其附加声明需证明,香蕉按拟定要求种植、包装、检验,并且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植物有害生物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措施允许从菲律宾进口香蕉。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 美国内陆进口菲律宾鲜香蕉(文案号:APHIS-2011-0028);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2 如下信息: 最终法规:美国大陆进口菲律宾鲜香蕉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有关进口水果蔬菜法规,允许美国进口菲律宾鲜香蕉。作为一项进口条件,香蕉必须按照一套体系生产,包括贸易货物进口要求、实蝇监控以建立低流行生产地, 只采摘硬的鸀香蕉以及由菲律宾国家植物保护组织进行有害生物检疫。 香蕉还必须随附一份植物卫生证书,其附加声明需证明,香蕉按拟定要求种植、包装、检验,并且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植物有害生物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措施允许从菲律宾进口香蕉。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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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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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3-02-13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 美国内陆进口菲律宾鲜香蕉(文案号:APHIS-2011-0028); |
内容简述: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2 如下信息:
最终法规:美国大陆进口菲律宾鲜香蕉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有关进口水果蔬菜法规,允许美国进口菲律宾鲜香蕉。作为一项进口条件,香蕉必须按照一套体系生产,包括贸易货物进口要求、实蝇监控以建立低流行生产地, 只采摘硬的鸀香蕉以及由菲律宾国家植物保护组织进行有害生物检疫。 香蕉还必须随附一份植物卫生证书,其附加声明需证明,香蕉按拟定要求种植、包装、检验,并且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植物有害生物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措施允许从菲律宾进口香蕉。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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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3-02-13如下信息: |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2 如下信息: 最终法规:美国大陆进口菲律宾鲜香蕉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有关进口水果蔬菜法规,允许美国进口菲律宾鲜香蕉。作为一项进口条件,香蕉必须按照一套体系生产,包括贸易货物进口要求、实蝇监控以建立低流行生产地, 只采摘硬的鸀香蕉以及由菲律宾国家植物保护组织进行有害生物检疫。 香蕉还必须随附一份植物卫生证书,其附加声明需证明,香蕉按拟定要求种植、包装、检验,并且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植物有害生物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措施允许从菲律宾进口香蕉。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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