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 |
3. | 覆盖的产品: 猪肉及猪肉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X] 特定地区或国家
墨西哥
|
5. |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进口墨西哥某一地区鲜猪肉及猪肉产品的限制(文档号:APHIS-2013-0061)页数:7页 使用语言: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动物及畜产品进口法规,确定我们在某些条件下准许进口新鲜猪肉及猪肉产品的墨西哥猪瘟低风险地区。根据本拟定法规, 这类猪肉及猪肉产品必须来自严格符合卫生与生物安全要求的农场养殖猪。我们还防止不符合我们拟定要求的动物及产品假冒合格猪、猪肉及猪肉产品。从事提供猪肉及猪肉产品猪的屠宰企业必须接受动植物健康检验局准对设施、记录及运营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在继续防止猪瘟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拟定法规将解除对墨西哥猪肉及猪肉产品进口的某些限制。 联邦纪事,79册, 145号, 星期二,2014年7月29日, 43974-43980页。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公布日期: 不适用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您可按以下任意方式提交评议: 联邦电子决策门户网站: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ketDetail;D=APHIS-2013-0061. 信邮/商务邮递:请将评议发至:文档号:APHIS-2013-0061, RegulatoryAnalysisandDevelopment, PPD,APHIS, Station3A-03.8,4700RiverRoadUnit118, Riverdale,MD20737-1238. 我们获悉的有关该文档的支持性文件和任何评议参见: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ketDetail;D=APHIS-2013-0061. 详细信息,请洽 DrChipWells, SeniorStaffVeterinarian, NationalImportExportServices, VS,APHIS, 4700RiverRoadUnit38, Riverdale,MD20737-1231; +(301)8513317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动物及畜产品进口法规,确定我们在某些条件下准许进口新鲜猪肉及猪肉产品的墨西哥猪瘟低风险地区。根据本拟定法规, 这类猪肉及猪肉产品必须来自严格符合卫生与生物安全要求的农场养殖猪。我们还防止不符合我们拟定要求的动物及产品假冒合格猪、猪肉及猪肉产品。从事提供猪肉及猪肉产品猪的屠宰企业必须接受动植物健康检验局准对设施、记录及运营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在继续防止猪瘟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拟定法规将解除对墨西哥猪肉及猪肉产品进口的某些限制。 联邦纪事,79册, 145号, 星期二,2014年7月29日, 43974-43980页。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您可按以下任意方式提交评议: 联邦电子决策门户网站: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ketDetail;D=APHIS-2013-0061. 信邮/商务邮递:请将评议发至:文档号:APHIS-2013-0061, RegulatoryAnalysisandDevelopment, PPD,APHIS, Station3A-03.8,4700RiverRoadUnit118, Riverdale,MD20737-1238. 我们获悉的有关该文档的支持性文件和任何评议参见: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ketDetail;D=APHIS-2013-0061. 详细信息,请洽 DrChipWells, SeniorStaffVeterinarian, NationalImportExportServices, VS,APHIS, 4700RiverRoadUnit38, Riverdale,MD20737-1231; +(301)851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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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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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动物及畜产品进口法规,确定我们在某些条件下准许进口新鲜猪肉及猪肉产品的墨西哥猪瘟低风险地区。根据本拟定法规, 这类猪肉及猪肉产品必须来自严格符合卫生与生物安全要求的农场养殖猪。我们还防止不符合我们拟定要求的动物及产品假冒合格猪、猪肉及猪肉产品。从事提供猪肉及猪肉产品猪的屠宰企业必须接受动植物健康检验局准对设施、记录及运营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在继续防止猪瘟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拟定法规将解除对墨西哥猪肉及猪肉产品进口的某些限制。 联邦纪事,79册, 145号, 星期二,2014年7月29日, 43974-43980页。 |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 |
3. | 覆盖的产品: 猪肉及猪肉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X] 特定地区或国家
墨西哥
|
5. |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进口墨西哥某一地区鲜猪肉及猪肉产品的限制(文档号:APHIS-2013-0061)页数:7页 使用语言: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动物及畜产品进口法规,确定我们在某些条件下准许进口新鲜猪肉及猪肉产品的墨西哥猪瘟低风险地区。根据本拟定法规, 这类猪肉及猪肉产品必须来自严格符合卫生与生物安全要求的农场养殖猪。我们还防止不符合我们拟定要求的动物及产品假冒合格猪、猪肉及猪肉产品。从事提供猪肉及猪肉产品猪的屠宰企业必须接受动植物健康检验局准对设施、记录及运营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在继续防止猪瘟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拟定法规将解除对墨西哥猪肉及猪肉产品进口的某些限制。 联邦纪事,79册, 145号, 星期二,2014年7月29日, 43974-43980页。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公布日期: 不适用
|
12.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您可按以下任意方式提交评议: 联邦电子决策门户网站: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ketDetail;D=APHIS-2013-0061. 信邮/商务邮递:请将评议发至:文档号:APHIS-2013-0061, RegulatoryAnalysisandDevelopment, PPD,APHIS, Station3A-03.8,4700RiverRoadUnit118, Riverdale,MD20737-1238. 我们获悉的有关该文档的支持性文件和任何评议参见: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ketDetail;D=APHIS-2013-0061. 详细信息,请洽 DrChipWells, SeniorStaffVeterinarian, NationalImportExportServices, VS,APHIS, 4700RiverRoadUnit38, Riverdale,MD20737-1231; +(301)851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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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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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4-07-3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进口墨西哥某一地区鲜猪肉及猪肉产品的限制(文档号:APHIS-2013-0061) |
内容简述: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动物及畜产品进口法规,确定我们在某些条件下准许进口新鲜猪肉及猪肉产品的墨西哥猪瘟低风险地区。根据本拟定法规, 这类猪肉及猪肉产品必须来自严格符合卫生与生物安全要求的农场养殖猪。我们还防止不符合我们拟定要求的动物及产品假冒合格猪、猪肉及猪肉产品。从事提供猪肉及猪肉产品猪的屠宰企业必须接受动植物健康检验局准对设施、记录及运营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在继续防止猪瘟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拟定法规将解除对墨西哥猪肉及猪肉产品进口的某些限制。
联邦纪事,79册, 145号, 星期二,2014年7月29日, 43974-43980页。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您可按以下任意方式提交评议: 联邦电子决策门户网站: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ketDetail;D=APHIS-2013-0061. 信邮/商务邮递:请将评议发至:文档号:APHIS-2013-0061, RegulatoryAnalysisandDevelopment, PPD,APHIS, Station3A-03.8,4700RiverRoadUnit118, Riverdale,MD20737-1238. 我们获悉的有关该文档的支持性文件和任何评议参见: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ketDetail;D=APHIS-2013-0061. 详细信息,请洽 DrChipWells, SeniorStaffVeterinarian, NationalImportExportServices, VS,APHIS, 4700RiverRoadUnit38, Riverdale,MD20737-1231; +(301)851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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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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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4-07-30如下信息: |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动物及畜产品进口法规,确定我们在某些条件下准许进口新鲜猪肉及猪肉产品的墨西哥猪瘟低风险地区。根据本拟定法规, 这类猪肉及猪肉产品必须来自严格符合卫生与生物安全要求的农场养殖猪。我们还防止不符合我们拟定要求的动物及产品假冒合格猪、猪肉及猪肉产品。从事提供猪肉及猪肉产品猪的屠宰企业必须接受动植物健康检验局准对设施、记录及运营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在继续防止猪瘟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拟定法规将解除对墨西哥猪肉及猪肉产品进口的某些限制。 联邦纪事,79册, 145号, 星期二,2014年7月29日, 43974-43980页。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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