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获悉不同商品内/表杀虫剂化学物残留相关的若干杀虫剂申请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04-07 如下信息: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杀虫剂许可限量 本法规规定多种商品内/表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的残留许可限量。 本法规于2015年4月2日生效。相关异议及听证要求务必于2015年6月1日或之前收悉, 且可注明文档识别号(ID):EPA-HQ-OPP-2014-0149。 本最终法规公布于联邦纪事第80册, 63号(2015年4月2日,星期四) [法规与规则] [17697-17703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04-02/html/2015-07354.htm.。 这是继2015年2月11日联邦纪事公布制定杀真菌剂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残留许可限量通知而采取的措施。 此通知可查询: 联邦纪事第80册, 18号(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 [法规与规则] [7559-7562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02-11/html/2015-02611.htm及 联邦纪事第79册, 172号(2014年9月5日,星期五) [法规与规则] [53009-53013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4-09-05/html/2014-21101.ht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04-07 如下信息: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杀虫剂许可限量 本法规规定多种商品内/表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的残留许可限量。 本法规于2015年4月2日生效。相关异议及听证要求务必于2015年6月1日或之前收悉, 且可注明文档识别号(ID):EPA-HQ-OPP-2014-0149。 本最终法规公布于联邦纪事第80册, 63号(2015年4月2日,星期四) [法规与规则] [17697-17703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04-02/html/2015-07354.htm.。 这是继2015年2月11日联邦纪事公布制定杀真菌剂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残留许可限量通知而采取的措施。 此通知可查询: 联邦纪事第80册, 18号(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 [法规与规则] [7559-7562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02-11/html/2015-02611.htm及 联邦纪事第79册, 172号(2014年9月5日,星期五) [法规与规则] [53009-53013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4-09-05/html/2014-21101.ht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04-07 如下信息: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杀虫剂许可限量 本法规规定多种商品内/表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的残留许可限量。 本法规于2015年4月2日生效。相关异议及听证要求务必于2015年6月1日或之前收悉, 且可注明文档识别号(ID):EPA-HQ-OPP-2014-0149。 本最终法规公布于联邦纪事第80册, 63号(2015年4月2日,星期四) [法规与规则] [17697-17703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04-02/html/2015-07354.htm.。 这是继2015年2月11日联邦纪事公布制定杀真菌剂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残留许可限量通知而采取的措施。 此通知可查询: 联邦纪事第80册, 18号(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 [法规与规则] [7559-7562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02-11/html/2015-02611.htm及 联邦纪事第79册, 172号(2014年9月5日,星期五) [法规与规则] [53009-53013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4-09-05/html/2014-21101.ht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获悉不同商品内/表杀虫剂化学物残留相关的若干杀虫剂申请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04-07 如下信息: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杀虫剂许可限量 本法规规定多种商品内/表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的残留许可限量。 本法规于2015年4月2日生效。相关异议及听证要求务必于2015年6月1日或之前收悉, 且可注明文档识别号(ID):EPA-HQ-OPP-2014-0149。 本最终法规公布于联邦纪事第80册, 63号(2015年4月2日,星期四) [法规与规则] [17697-17703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04-02/html/2015-07354.htm.。 这是继2015年2月11日联邦纪事公布制定杀真菌剂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残留许可限量通知而采取的措施。 此通知可查询: 联邦纪事第80册, 18号(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 [法规与规则] [7559-7562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02-11/html/2015-02611.htm及 联邦纪事第79册, 172号(2014年9月5日,星期五) [法规与规则] [53009-53013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4-09-05/html/2014-21101.ht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5-04-08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获悉不同商品内/表杀虫剂化学物残留相关的若干杀虫剂申请 |
内容简述: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04-07 如下信息: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杀虫剂许可限量 本法规规定多种商品内/表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的残留许可限量。 本法规于2015年4月2日生效。相关异议及听证要求务必于2015年6月1日或之前收悉, 且可注明文档识别号(ID):EPA-HQ-OPP-2014-0149。 本最终法规公布于联邦纪事第80册, 63号(2015年4月2日,星期四) [法规与规则] [17697-17703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04-02/html/2015-07354.htm.。 这是继2015年2月11日联邦纪事公布制定杀真菌剂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残留许可限量通知而采取的措施。 此通知可查询: 联邦纪事第80册, 18号(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 [法规与规则] [7559-7562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02-11/html/2015-02611.htm及 联邦纪事第79册, 172号(2014年9月5日,星期五) [法规与规则] [53009-53013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4-09-05/html/2014-21101.ht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5-04-08如下信息: |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04-07 如下信息: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杀虫剂许可限量 本法规规定多种商品内/表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的残留许可限量。 本法规于2015年4月2日生效。相关异议及听证要求务必于2015年6月1日或之前收悉, 且可注明文档识别号(ID):EPA-HQ-OPP-2014-0149。 本最终法规公布于联邦纪事第80册, 63号(2015年4月2日,星期四) [法规与规则] [17697-17703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04-02/html/2015-07354.htm.。 这是继2015年2月11日联邦纪事公布制定杀真菌剂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残留许可限量通知而采取的措施。 此通知可查询: 联邦纪事第80册, 18号(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 [法规与规则] [7559-7562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02-11/html/2015-02611.htm及 联邦纪事第79册, 172号(2014年9月5日,星期五) [法规与规则] [53009-53013页]: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4-09-05/html/2014-21101.ht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