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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USA/2243/Add.1
2015-04-27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2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针对存在卡帕甲虫(Trogoderma granarium Everts)国家贸易稻米的联邦检疫令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04-27 如下信息:

卡帕甲虫:新监管国家和监管产品(文档号:APHIS-2013-0079)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卡帕甲虫的相关法规,增加补充的监管商品和监管国家。我们还拟更新法规,以将变化反映在影响卡帕甲虫传入美国的风险的行业实践中以及自原法规公布后变化的国家名称。最后, 我们拟从法规中删除已知发生卡帕甲虫的国家名单,将其移至植物保护检疫网站。这些措施对防止卡帕甲虫感染国家以及确定为有害生物寄主的商品是必要的,反映了当前行业实践及更利于及时变更监管国家名单。
    本通知提供英文版链接: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3-0079-0001。
    联邦纪事第79册, 248号, 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 77839-77841页。
    2011年7月8日,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发布一项联邦令(DA-2011-38),要求已知出现卡帕甲虫的国家的大米(Oryza sativa)货物入境贸易提供检验的植物卫生证书。2011年7月8日还发布了第2个联邦令(DA-2011-39),禁止这些国家的大米随旅客行李及个人物品运输。2011年12月14日,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发布了另外一项联邦令(DA-2011-71),增加要求已知出现卡帕甲虫国家的鹰嘴豆(Cicer spp.)、红花籽(Carthamus tinctorius)及大豆(Glycine max)贸易货物提供植物卫生证书,因这些商品多次发现带有卡帕甲虫。2011年12月14日又发布了联邦令(DA-2011-70),禁止这些国家的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随旅客行李及个人物品运输。对这些联邦令的要求进行了整理,在§ 319.75-2监管商品名单内增加了大米、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但是,由于当前法规要求所有监管商品在美国入境前必须经过处理, 我们拟修改第§ 319.75-2条,如随附植物卫生证书及附加声明证明,根据§ 319.75-9条规定,货物商品经检验未发现卡帕甲虫,则准许大米、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出口美国。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2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04-27 如下信息:

卡帕甲虫:新监管国家和监管产品(文档号:APHIS-2013-0079)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卡帕甲虫的相关法规,增加补充的监管商品和监管国家。我们还拟更新法规,以将变化反映在影响卡帕甲虫传入美国的风险的行业实践中以及自原法规公布后变化的国家名称。最后, 我们拟从法规中删除已知发生卡帕甲虫的国家名单,将其移至植物保护检疫网站。这些措施对防止卡帕甲虫感染国家以及确定为有害生物寄主的商品是必要的,反映了当前行业实践及更利于及时变更监管国家名单。
    本通知提供英文版链接: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3-0079-0001。
    联邦纪事第79册, 248号, 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 77839-77841页。
    2011年7月8日,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发布一项联邦令(DA-2011-38),要求已知出现卡帕甲虫的国家的大米(Oryza sativa)货物入境贸易提供检验的植物卫生证书。2011年7月8日还发布了第2个联邦令(DA-2011-39),禁止这些国家的大米随旅客行李及个人物品运输。2011年12月14日,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发布了另外一项联邦令(DA-2011-71),增加要求已知出现卡帕甲虫国家的鹰嘴豆(Cicer spp.)、红花籽(Carthamus tinctorius)及大豆(Glycine max)贸易货物提供植物卫生证书,因这些商品多次发现带有卡帕甲虫。2011年12月14日又发布了联邦令(DA-2011-70),禁止这些国家的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随旅客行李及个人物品运输。对这些联邦令的要求进行了整理,在§ 319.75-2监管商品名单内增加了大米、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但是,由于当前法规要求所有监管商品在美国入境前必须经过处理, 我们拟修改第§ 319.75-2条,如随附植物卫生证书及附加声明证明,根据§ 319.75-9条规定,货物商品经检验未发现卡帕甲虫,则准许大米、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出口美国。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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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04-27 如下信息:

卡帕甲虫:新监管国家和监管产品(文档号:APHIS-2013-0079)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卡帕甲虫的相关法规,增加补充的监管商品和监管国家。我们还拟更新法规,以将变化反映在影响卡帕甲虫传入美国的风险的行业实践中以及自原法规公布后变化的国家名称。最后, 我们拟从法规中删除已知发生卡帕甲虫的国家名单,将其移至植物保护检疫网站。这些措施对防止卡帕甲虫感染国家以及确定为有害生物寄主的商品是必要的,反映了当前行业实践及更利于及时变更监管国家名单。
    本通知提供英文版链接: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3-0079-0001。
    联邦纪事第79册, 248号, 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 77839-77841页。
    2011年7月8日,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发布一项联邦令(DA-2011-38),要求已知出现卡帕甲虫的国家的大米(Oryza sativa)货物入境贸易提供检验的植物卫生证书。2011年7月8日还发布了第2个联邦令(DA-2011-39),禁止这些国家的大米随旅客行李及个人物品运输。2011年12月14日,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发布了另外一项联邦令(DA-2011-71),增加要求已知出现卡帕甲虫国家的鹰嘴豆(Cicer spp.)、红花籽(Carthamus tinctorius)及大豆(Glycine max)贸易货物提供植物卫生证书,因这些商品多次发现带有卡帕甲虫。2011年12月14日又发布了联邦令(DA-2011-70),禁止这些国家的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随旅客行李及个人物品运输。对这些联邦令的要求进行了整理,在§ 319.75-2监管商品名单内增加了大米、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但是,由于当前法规要求所有监管商品在美国入境前必须经过处理, 我们拟修改第§ 319.75-2条,如随附植物卫生证书及附加声明证明,根据§ 319.75-9条规定,货物商品经检验未发现卡帕甲虫,则准许大米、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出口美国。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针对存在卡帕甲虫(Trogoderma granarium Everts)国家贸易稻米的联邦检疫令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04-27 如下信息:

卡帕甲虫:新监管国家和监管产品(文档号:APHIS-2013-0079)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卡帕甲虫的相关法规,增加补充的监管商品和监管国家。我们还拟更新法规,以将变化反映在影响卡帕甲虫传入美国的风险的行业实践中以及自原法规公布后变化的国家名称。最后, 我们拟从法规中删除已知发生卡帕甲虫的国家名单,将其移至植物保护检疫网站。这些措施对防止卡帕甲虫感染国家以及确定为有害生物寄主的商品是必要的,反映了当前行业实践及更利于及时变更监管国家名单。
    本通知提供英文版链接: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3-0079-0001。
    联邦纪事第79册, 248号, 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 77839-77841页。
    2011年7月8日,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发布一项联邦令(DA-2011-38),要求已知出现卡帕甲虫的国家的大米(Oryza sativa)货物入境贸易提供检验的植物卫生证书。2011年7月8日还发布了第2个联邦令(DA-2011-39),禁止这些国家的大米随旅客行李及个人物品运输。2011年12月14日,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发布了另外一项联邦令(DA-2011-71),增加要求已知出现卡帕甲虫国家的鹰嘴豆(Cicer spp.)、红花籽(Carthamus tinctorius)及大豆(Glycine max)贸易货物提供植物卫生证书,因这些商品多次发现带有卡帕甲虫。2011年12月14日又发布了联邦令(DA-2011-70),禁止这些国家的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随旅客行李及个人物品运输。对这些联邦令的要求进行了整理,在§ 319.75-2监管商品名单内增加了大米、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但是,由于当前法规要求所有监管商品在美国入境前必须经过处理, 我们拟修改第§ 319.75-2条,如随附植物卫生证书及附加声明证明,根据§ 319.75-9条规定,货物商品经检验未发现卡帕甲虫,则准许大米、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出口美国。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2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5-04-27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针对存在卡帕甲虫(Trogoderma granarium Everts)国家贸易稻米的联邦检疫令
内容简述: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04-27 如下信息:

卡帕甲虫:新监管国家和监管产品(文档号:APHIS-2013-0079)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卡帕甲虫的相关法规,增加补充的监管商品和监管国家。我们还拟更新法规,以将变化反映在影响卡帕甲虫传入美国的风险的行业实践中以及自原法规公布后变化的国家名称。最后, 我们拟从法规中删除已知发生卡帕甲虫的国家名单,将其移至植物保护检疫网站。这些措施对防止卡帕甲虫感染国家以及确定为有害生物寄主的商品是必要的,反映了当前行业实践及更利于及时变更监管国家名单。
    本通知提供英文版链接: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3-0079-0001。
    联邦纪事第79册, 248号, 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 77839-77841页。
    2011年7月8日,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发布一项联邦令(DA-2011-38),要求已知出现卡帕甲虫的国家的大米(Oryza sativa)货物入境贸易提供检验的植物卫生证书。2011年7月8日还发布了第2个联邦令(DA-2011-39),禁止这些国家的大米随旅客行李及个人物品运输。2011年12月14日,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发布了另外一项联邦令(DA-2011-71),增加要求已知出现卡帕甲虫国家的鹰嘴豆(Cicer spp.)、红花籽(Carthamus tinctorius)及大豆(Glycine max)贸易货物提供植物卫生证书,因这些商品多次发现带有卡帕甲虫。2011年12月14日又发布了联邦令(DA-2011-70),禁止这些国家的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随旅客行李及个人物品运输。对这些联邦令的要求进行了整理,在§ 319.75-2监管商品名单内增加了大米、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但是,由于当前法规要求所有监管商品在美国入境前必须经过处理, 我们拟修改第§ 319.75-2条,如随附植物卫生证书及附加声明证明,根据§ 319.75-9条规定,货物商品经检验未发现卡帕甲虫,则准许大米、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出口美国。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2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5-04-27如下信息: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04-27 如下信息:

卡帕甲虫:新监管国家和监管产品(文档号:APHIS-2013-0079)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卡帕甲虫的相关法规,增加补充的监管商品和监管国家。我们还拟更新法规,以将变化反映在影响卡帕甲虫传入美国的风险的行业实践中以及自原法规公布后变化的国家名称。最后, 我们拟从法规中删除已知发生卡帕甲虫的国家名单,将其移至植物保护检疫网站。这些措施对防止卡帕甲虫感染国家以及确定为有害生物寄主的商品是必要的,反映了当前行业实践及更利于及时变更监管国家名单。
    本通知提供英文版链接: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3-0079-0001。
    联邦纪事第79册, 248号, 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 77839-77841页。
    2011年7月8日,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发布一项联邦令(DA-2011-38),要求已知出现卡帕甲虫的国家的大米(Oryza sativa)货物入境贸易提供检验的植物卫生证书。2011年7月8日还发布了第2个联邦令(DA-2011-39),禁止这些国家的大米随旅客行李及个人物品运输。2011年12月14日,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发布了另外一项联邦令(DA-2011-71),增加要求已知出现卡帕甲虫国家的鹰嘴豆(Cicer spp.)、红花籽(Carthamus tinctorius)及大豆(Glycine max)贸易货物提供植物卫生证书,因这些商品多次发现带有卡帕甲虫。2011年12月14日又发布了联邦令(DA-2011-70),禁止这些国家的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随旅客行李及个人物品运输。对这些联邦令的要求进行了整理,在§ 319.75-2监管商品名单内增加了大米、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但是,由于当前法规要求所有监管商品在美国入境前必须经过处理, 我们拟修改第§ 319.75-2条,如随附植物卫生证书及附加声明证明,根据§ 319.75-9条规定,货物商品经检验未发现卡帕甲虫,则准许大米、鹰嘴豆、红花籽及大豆出口美国。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通报原文:[{"filename":"USA2243Add.1.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150427/USA2243Add.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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