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 |
3. | 覆盖的产品: 即食肉及禽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控制即食肉及禽产品内的李斯特菌(Listeriamonocytogenes):页数:9页 使用语言: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经请求评议并修改,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批准了2003年6月6日联邦纪事公布的“控制即食肉及禽产品内的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暂行最终条例。食品安全检验局根据以往执行法规的经验,对管理性规定做了少许修改,以回复本局收到的评议, 因为,食品安全检验局获取企业信息的电子方式有所改变。它在法规中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将受李斯特菌(Lm)感染的产品投放市场。此外, 食品安全检验局拟取消企业向其汇报生产量及相关信息的要求,因为,收集这类信息的常规方法是通过公共卫生信息系统(PHIS)。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待宣布 拟公布日期: 待宣布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15年9月17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食品安全检验局请求相关人士就修改内容提出评议。提交评议可采取以下任一方式: 联邦电子决策门户网站: 该网站提供在网页评议栏内直接输入短评,或添加文件提交较长评议的方式:http://www.regulations.gov.请按网站在线指示提交评议。信邮,包括CD光盘等: DocketClerk,USDepartmentofAgriculture, FoodSafetyandInspectionService, PatriotsPlaza3,1400IndependenceAvenueSW.,Mailstop3782,Room8-163A, Washington,DC20250-3700. 直接面交或快递: PatriotsPlaza3,355E.StreetSW.,Room8-163A,Washington,DC20250-3700. 提示:信件或电子邮件提交的所有项目必须包括本局名称及文档号:FSIS-2014-0033.文档回复获悉评议将供公众检验并原文不动地粘贴于:http://www.regulations.gov.包括任何个人信息:http://www.regulations.gov.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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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请求评议并修改,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批准了2003年6月6日联邦纪事公布的“控制即食肉及禽产品内的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暂行最终条例。食品安全检验局根据以往执行法规的经验,对管理性规定做了少许修改,以回复本局收到的评议, 因为,食品安全检验局获取企业信息的电子方式有所改变。它在法规中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将受李斯特菌(Lm)感染的产品投放市场。此外, 食品安全检验局拟取消企业向其汇报生产量及相关信息的要求,因为,收集这类信息的常规方法是通过公共卫生信息系统(PHIS)。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食品安全检验局请求相关人士就修改内容提出评议。提交评议可采取以下任一方式: 联邦电子决策门户网站: 该网站提供在网页评议栏内直接输入短评,或添加文件提交较长评议的方式:http://www.regulations.gov.请按网站在线指示提交评议。信邮,包括CD光盘等: DocketClerk,USDepartmentofAgriculture, FoodSafetyandInspectionService, PatriotsPlaza3,1400IndependenceAvenueSW.,Mailstop3782,Room8-163A, Washington,DC20250-3700. 直接面交或快递: PatriotsPlaza3,355E.StreetSW.,Room8-163A,Washington,DC20250-3700. 提示:信件或电子邮件提交的所有项目必须包括本局名称及文档号:FSIS-2014-0033.文档回复获悉评议将供公众检验并原文不动地粘贴于:http://www.regulations.gov.包括任何个人信息:http://www.regulations.gov.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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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请求评议并修改,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批准了2003年6月6日联邦纪事公布的“控制即食肉及禽产品内的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暂行最终条例。食品安全检验局根据以往执行法规的经验,对管理性规定做了少许修改,以回复本局收到的评议, 因为,食品安全检验局获取企业信息的电子方式有所改变。它在法规中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将受李斯特菌(Lm)感染的产品投放市场。此外, 食品安全检验局拟取消企业向其汇报生产量及相关信息的要求,因为,收集这类信息的常规方法是通过公共卫生信息系统(PHIS)。 |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 |
3. | 覆盖的产品: 即食肉及禽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控制即食肉及禽产品内的李斯特菌(Listeriamonocytogenes):页数:9页 使用语言: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经请求评议并修改,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批准了2003年6月6日联邦纪事公布的“控制即食肉及禽产品内的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暂行最终条例。食品安全检验局根据以往执行法规的经验,对管理性规定做了少许修改,以回复本局收到的评议, 因为,食品安全检验局获取企业信息的电子方式有所改变。它在法规中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将受李斯特菌(Lm)感染的产品投放市场。此外, 食品安全检验局拟取消企业向其汇报生产量及相关信息的要求,因为,收集这类信息的常规方法是通过公共卫生信息系统(PHIS)。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待宣布 拟公布日期: 待宣布
|
12.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15年9月17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食品安全检验局请求相关人士就修改内容提出评议。提交评议可采取以下任一方式: 联邦电子决策门户网站: 该网站提供在网页评议栏内直接输入短评,或添加文件提交较长评议的方式:http://www.regulations.gov.请按网站在线指示提交评议。信邮,包括CD光盘等: DocketClerk,USDepartmentofAgriculture, FoodSafetyandInspectionService, PatriotsPlaza3,1400IndependenceAvenueSW.,Mailstop3782,Room8-163A, Washington,DC20250-3700. 直接面交或快递: PatriotsPlaza3,355E.StreetSW.,Room8-163A,Washington,DC20250-3700. 提示:信件或电子邮件提交的所有项目必须包括本局名称及文档号:FSIS-2014-0033.文档回复获悉评议将供公众检验并原文不动地粘贴于:http://www.regulations.gov.包括任何个人信息:http://www.regulation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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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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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5-07-06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控制即食肉及禽产品内的李斯特菌(Listeriamonocytogenes): |
内容简述:
经请求评议并修改,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批准了2003年6月6日联邦纪事公布的“控制即食肉及禽产品内的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暂行最终条例。食品安全检验局根据以往执行法规的经验,对管理性规定做了少许修改,以回复本局收到的评议, 因为,食品安全检验局获取企业信息的电子方式有所改变。它在法规中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将受李斯特菌(Lm)感染的产品投放市场。此外, 食品安全检验局拟取消企业向其汇报生产量及相关信息的要求,因为,收集这类信息的常规方法是通过公共卫生信息系统(P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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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食品安全检验局请求相关人士就修改内容提出评议。提交评议可采取以下任一方式: 联邦电子决策门户网站: 该网站提供在网页评议栏内直接输入短评,或添加文件提交较长评议的方式:http://www.regulations.gov.请按网站在线指示提交评议。信邮,包括CD光盘等: DocketClerk,USDepartmentofAgriculture, FoodSafetyandInspectionService, PatriotsPlaza3,1400IndependenceAvenueSW.,Mailstop3782,Room8-163A, Washington,DC20250-3700. 直接面交或快递: PatriotsPlaza3,355E.StreetSW.,Room8-163A,Washington,DC20250-3700. 提示:信件或电子邮件提交的所有项目必须包括本局名称及文档号:FSIS-2014-0033.文档回复获悉评议将供公众检验并原文不动地粘贴于:http://www.regulations.gov.包括任何个人信息:http://www.regulations.gov.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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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5-07-06如下信息: |
经请求评议并修改,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批准了2003年6月6日联邦纪事公布的“控制即食肉及禽产品内的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暂行最终条例。食品安全检验局根据以往执行法规的经验,对管理性规定做了少许修改,以回复本局收到的评议, 因为,食品安全检验局获取企业信息的电子方式有所改变。它在法规中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将受李斯特菌(Lm)感染的产品投放市场。此外, 食品安全检验局拟取消企业向其汇报生产量及相关信息的要求,因为,收集这类信息的常规方法是通过公共卫生信息系统(PHIS)。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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