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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认证细则通知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发布日期:2021-07-07    阅读:27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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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8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认证细则通知,制定了CQC-C1116-2021《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电动自行车》,替代CQC-C1116-2018《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电动自行车》,相关内容如下:

1、新申请的要求

自2021年7月1日起,认证委托人应按照新版规则申请认证,CQC将采用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规则认证证书。

2、已获认证证书的转换

已经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3、联系方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CQC开始受理新版规则的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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