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气环境污染事故频发,气象灾害日益增多,雾霾污染严重。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已在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等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移动监测监督稽查将得到生态环境部重视。2018年10月21日,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通知,对《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件”是大气环境监测标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污染源进行移动特性识别,建立规范移动特性参数和配备设施及设备等一系列特性条件,有利于保证移动监测车在移动中队污染源的检测效性,为推动国家环境移动实验室健康发展起作重要作用。本标准为首次制定,技术归口单位为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有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沈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
标准中给出了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宜配备大气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及性能指标。明确指出:移动实验室所有配置的仪器设备应完全自动化、智能化,并具有移动特性,符合GB/T 29476-2012中的规定;移动实验室应配备服务器数据处理系统,具备现场进行数据分析及数据输出和远程在线交互能力;移动实验室的采样及监测设备,满足设备监测性能,可独立或集中分离采样;移动实验室设备应具备自校准功能;移动实验室设备应具备时间同步功能,测试数据与时间同步,报告日期不可修改;移动实验室的实验舱内设备、器具与载具的安装连接应牢固、可靠,根据设备性能要求增加减振措施;移动实验室设备应具备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 18268.1的规定。
通过《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件》的实施,对污染源进行移动特性识别,建立规范移动特性参数和配备设施及设备等一系列特性条件,有利于保证移动监测车在移动中队污染源的检测效性,为推动国家环境移动实验室健康发展起作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