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3日,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发布了最终的“8.0版能源之星电视规范”。本规范自2019年3月1日起生效。
自2019年3月1日起生产的任何电视必须符合8.0版的要求,才能拥有“能源之星”标志。对于能源之星认证而言,所有7.0版本规范的产品将认证无效。认证机构(CB)将向EPA只提交经过版本8.0认证的产品型号。
所有的新产品在贴上“能源之星”的标签并在市场销售之前,都必须经过EPA认可认证机构的认证。如果该产品符合所有认证要求,CB将通知该产品已获得能源之星认证,并将认证产品数据提交给EPA,使其在能源之星网站上被列出。作为认证过程的一部分,产品必须在EPA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