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ESMA 2019年 11月12号颁发的实施指南v1.0,UAE.S 5010-2:2019, UAE.S 5010-6:2019 将在2019年12月16日强制执行。
适用范围: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
重要更新
(1)UAE.S 5010-2:2019, UAE.S 5010-6:2019 将在2019年12月16日强制执行。
(2)所有实施指南标明的法规管制内的产品都必须在2019年12月16日(含12月16日)之前提供有效的合格证书(ECAS 或EQM)
(3)所有实施指南标明的法规管制内的产品上都必须在2020年4月1日(含4月1日)前配备有效的能效标识(EESL)和RFID标签。
(4)没有有效RFID标签的能效标识将视为无效。
(5)投放在本地市场的产品(没有包装),应以有效能效标识+ RFID标签的“标识+标签”的组合放在产品最显眼的位置,便于当地消费者/买家/市场监测机构的查看。
(6)投放在本地市场的产品(有包装),应以有效能效标识+ RFID标签的“标识+标签”的组合放在包装最显眼的位置,便于当地消费者/买家/市场监测机构的查看。
(7)有效的能效标识和RFID标签应该和产品一起提供给消费者和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