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0日发布指令(EU)2019/1929,修订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件II中增加针对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或其他意图放入口中的玩具的甲醛限值。各成员国应从2021年5月21日起执行此规定。
根据该指令,甲醛(CAS号:50-00-0)限值增添至玩具安全指令附件II附录C中,其规定了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或其他意图放入口中的玩具中有害化学物的要求。甲醛限值如下:
(1)玩具中的聚合物材料:1.5 mg/L(甲醛迁移量);
(2)玩具中的树脂粘结木材料:0.1 mL/m3(甲醛释放量);
(3)玩具中的纺织品材料:30 mg/kg(甲醛含量);
(4)玩具中的皮革材料:30 mg/kg(甲醛含量);
(5)玩具中的纸质材料:30 mg/kg(甲醛含量);
(6)玩具中的水性材料:10 mg/kg(甲醛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