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健委联合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2023年第6号)。此次公布的标准中有5项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产品标准,分别是塑料、金属、橡胶、复合材料和油墨。
本次,我们主要对GB 4806.14-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展开介绍和解读,这也是我国首次发布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标准。
油墨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应用广泛,主要是用于食品包装印刷从而给最终消费者提供信息。此外,油墨印刷在食品包装的外观和广告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安全与食品安全息息相关。那么,标准有哪些重点?企业应该关注哪些方面?一起来看:
范围
标准正文部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其形成的油墨层。
相比于征求意见稿,新增了油墨层描述,使得范围更加明确和完整。
术语与定义
针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具体定义为“预期印刷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上,直接接触食品或间接接触食品但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油墨”。
经行业调研显示,油墨印刷中多配套使用光油,而且光油的成分及印刷工艺与油墨相似,其迁移风险也相似,因此本标准中明确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定义中“也包括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
产品分类
考虑到直接接触食品的油墨迁移风险较大,因此本标准根据油墨是否与食品直接接触,将油墨分为两类“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和“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并分别对其范围进行解释。
基本要求
为保证食品接触用油墨的安全性,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需要符合的基本要求:
作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一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应首先符合GB 4806.1的规定,其生产和印刷过程应符合GB 31603的规定。
油墨产品的生产及印刷环节均存在不同的安全风险,标准中针对不同的生产阶段的特点划分不同类型企业的职责及其控制措施:
(1)为了控制油墨的生产过程,最大限度的保证油墨产品的安全性,标准规定了油墨生产企业应通过配方设计、原料选择、生产过程控制、产品信息传递等方式控制油墨产品的安全风险
(2)为了控制印刷环节的安全性,标准要求印刷企业应通过包装设计、调配原料选择、印刷过程控制、产品信息传递和或增加有效阻隔层等措施控制来源于油墨的安全风险,在达到预期印刷效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少油墨的使用量
技术要求
01 原料要求
标准按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和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的类别,分别对基础原料和添加剂规定了允许使用的物质清单。
类别 | 基础原料 | 添加剂 |
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 | 1. GB 2760 2. 相关公告中批准使用的物质 | 1. GB 2760 2. 相关公告中批准使用的物质 |
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 | 1. 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础原料 2. 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原料 3. 不应使用基于铅、汞、镉、铬(VI)、砷、锑、硒元素或其化合物的着色剂,所用着色剂应符合GB 9685中对于着色剂的纯度要求 | 1. GB 9685 2. 相关公告的要求 3. 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的添加剂 |
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
对于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考虑到其直接接触食品,迁移或剥落至食品中的风险较高,因此,其基础原料物质和添加剂都应使用可直接加入食品中的物质,即标准规定物质应列入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并符合相应标准中的质量规格要求。
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
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与食品间有印刷基材阻隔,其迁移或剥落至食品中的风险相对较小。
标准规定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中所使用的物质应为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各类基础原料及添加剂,即已经过安全性评估的物质。
而且可以作为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的物质也可以用作间接接触食品。
02 感官要求
考虑到油墨产品的感官与产品性质相关,印刷后会有较大改变,且印刷后的油墨层才有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继而影响食品的感官或其安全性。
因此,该部分规定了印刷有油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感官要求。对于印刷品本身,标准要求油墨层无脱落、黏粘现象,无异臭或其他污物。
对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墨层的浸泡液,标准要求不应有着色、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的劣变;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墨层则按照直接接触食品层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墨印刷在塑料基材上,塑料与食品直接接触,此时浸泡液感官按塑料标准(GB 4806.7)中规定的感官要求来执行。
03 理化指标
考虑到标准中规定了油墨中允许使用树脂、添加剂等均是经过安全性评估的物质名单,而并未规定具体的油墨允许使用的着色剂名单,且着色剂是重金属及芳香胺的重要来源。
因此,本标准重点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印刷有油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重金属和芳香族伯胺的限量要求。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应符合的安全指标
油墨的生产和印刷通常由不同的企业完成,为了厘清上下游企业间的责任,便于印刷企业对采购油墨原料的把控,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本身应符合的重金属残留指标(以油墨干重计)。
印刷油墨层的理化指标
对于印刷后的食品接触材料,除了印刷基材需要满足其安全性要求,更要控制由油墨带来的安全风险。因此设置了印刷油墨层的理化指标,从而全面控制油墨带来的安全风险。
标准中针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墨层设置了总迁移、高锰酸钾消耗量以及重金属的限量要求。而对于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墨层,上述3项要求参考直接接触食品层(可能是塑料、纸、橡胶等直接与食品接触的印刷基材)相关标准的规定;
同时,也要符合标准和公告中对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的基础原料和添加剂设置的指标(如SML、QM等)。
此外,对于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类物质的印刷油墨层,标准还规定了在油墨干燥、固化反应完成后,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终产品开展芳香族伯胺的迁移量开展检测。
其他要求
01 迁移试验
标准规定迁移试验的基本原则应按照 GB 31604.1 和 GB 5009.156 的规定执行。
02 标签标识
标准规定了油墨产品及印刷有油墨的食品接触材料制品的标签标识首先应符合 GB 4806.1 标准的要求,即食品接触用油墨产品应在产品中明确可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并提供符合性声明、标识等内容。
该标准中也特别对油墨产品的标识做出了具体要求,应在标签上标示产品类别(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
同时,应在标签或随附文件中标明宜使用的印刷基材、印刷工艺(如固化时间)及特殊使用要求等信息。这些信息也会直接影响到下游企业对油墨的使用。
该标准从迁移风险角度出发,将食品接触用油墨为了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和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两大类,针对这两类油墨不同的使用特点制定了不同的监管要求,包括原料、感官、油墨层的理化指标等。
食品接触用油墨相关的企业,需要注意对这两类油墨及其制品的区分,按照标准中的对应要求做好合规管控。
此外,油墨的生产和印刷企业也需要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按照标准中的基本要求做好控制措施,以保证油墨产品以及印有油墨的食品接触材料制品的安全性。
原文链接:https://www.reach24h.com/food-contact-material/industry-news/fcm-ink-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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