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4/424/AD27R1号公告称,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4年12月17日第145号决议,决定将现行15.50%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24日(含)。
2018年9月4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9月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加征15.50%反倾销税。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第218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自2020年2月1日起对中国无缝钢管征收15.50%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至2025年1月31日止。2024年9月2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外直径不超过650毫米(含),横截面为圆形的无缝耐腐蚀不锈钢管。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7304491000、7304499301、7304499309、7304499501、7304499509、7304499900。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原文: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46633/oa_20122024
转载链接:https://www.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2840&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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