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8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了CQC-C0902-2025《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
新实施细则CQC-C0902-2025发布之前,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是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CQC-C0901-2023执行的。
自2025年8月15日之日起,《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CQC-C0901-2023)不再适用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认证委托人需按照新版实施细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CQC-C0902-2025)申请认证。
此前已经颁发的旧版规则/细则且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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