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我国生产的韭菜中三唑磷含量实施监视检查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5-12-24 阅读:352次
2015年12月2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1222第1号通报:近日,根据2015年3月30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30第3号通报(于2015年12月10日修正为食安输发1210第2号通报),在中国生产的韭菜中检出含有三唑磷,因此将对上述产品中的三唑磷含量实行监视检查。
1.对象食品:中国生产的韭菜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简单加工)
2.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对于中国制造并出口的韭菜,实施货物保留,针对其中的三唑磷含量,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
(2)将中国生产的韭菜加工品(包括三唑磷在内)的监视检查频率提高至30%。对于注册检查机关无法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的,应采取相应的行政检查。
强化检查日期 |
国 家 |
检查对象 |
检查项目 |
制造商/出口商 |
2015年12月22日 |
中 国 |
韭菜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简单加工) |
残留农药(三唑磷) |
连云港吉本多食品有限公司(LIANYUNGANG JBD FOODS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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