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禁止生产或进口燃料容量大于10mL的气体打火机
信息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发布日期:2010-08-27 阅读:561次
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修订其产品安全指南禁止生产或进口燃料容量大于10ml的气体打火机,并在2010年6月17日(周四)在公报中。
打火机的最大燃料应小于等于其气体容器容量(10mL)的85%。
自去年年底韩国已进口并发行了燃料容量大于40mL的气体打火机。由于这些打火机含有大量燃料,若爆炸会造成更高的安全风险并引起各类严重事故,所以禁止这些产品。
修订后的指南规定,只有燃料容量小于等于10mL的气体打火机能在市场上发行,因为大部分的气体打火器的气体容器容量为4-10mL。
08-09年,由气体打火机造成的安全事故如下:4个重伤,8个轻伤(来源:韩国消费者局)。
此外,外表易吸引儿童(例如:人类和动物图像,枪,洋娃娃,汽车,手机和食品)或附有易吸引儿童的装饰的气体打火机也将被禁止。
没有安全证书的气体打火机制造商和分销商将被处以高达3000万韩元或3年以下监禁的处罚。
今年内,KATS将进一步修订指南,使打火机点火杠杆更难按下或禁止一键式点火,以降低儿童受伤。
KATS将分析气体打火机的种类并制定适用于安全指南的儿童安全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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