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动节油环保轮胎,近日,欧盟正式通过了轮胎燃料标签法案,规定未来3年内,所有欧盟范围内新的轮胎必须在轮胎标签上标注关于轮胎的关键参数,包括燃料效率级别、湿地抓着性能以及外部滚动噪声参数。另外,轮胎标签效率等级也将诞生,划分为A至G级,A代表性能最好,而G为最差。
近年欧盟对车辆轮胎的安全和环保要求与日俱增,早先欧盟REACH法规对轮胎中使用的多环芳烃含量进行限制,冲击了中国轮胎和芳烃油企业,导致宁波某企业出口德国的58451只轮胎因含有毒有害物质被退运,损失惨重!现如今欧盟进一步重大改革轮胎滚动噪声要求、轮胎湿地抓着性能以及燃料效率等标签要求,对我国轮胎及汽车出口企业的挑战逐渐显现,并且易对欧盟以外其他国家产生效仿作用,促使其参照欧盟模式增加新的轮胎标签、技术等要求,进一步抬高我轮胎出口的难度。据悉,我国轮胎每年产量的50%左右用于出口,种类涉及客车、货车和自行车用等轮胎,对外依存度很大,其中欧盟是继美国后我国轮胎企业第二大海外出口市场。
检验检疫部门称,虽然欧盟轮胎燃料标签属于自愿性指令,但欧盟许多大型轮胎制造企业已将其视为强制性指令,并承诺履行之,这也意味者该指令还存在变数,不否认未来转化为强制性执行的可能性。因此,轮胎企业当务之急就是加快跟进欧盟轮胎标签法规的速度,同时在新的轮胎技术领域建立并实施与国际法规接轨的我国标准,强化生产高附加值轮胎作为主攻方向,提高我国汽车轮胎安全性和国际竞争力。其次,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快开发国外新兴市场的步伐,推行“多元化”战略,降低轮胎出口市场过于集中的风险。最后,政府也将积极研究政策,进一步规范轮胎的生产秩序,坚决关停不达标的轮胎企业,促进出口贸易的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