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外置电源(EPS):AC-AC或AC-DC,输入电压包括230V AC,单组输出和在特低电压范围内(ELV:50VAC或60V DC),且输出不能超过250W或250VA。
数字电视(DTV)机顶盒(STB)产品分类
DTV STB–Free to Air(FTA)卫星电视
DTV STB–Subscription TV(STV)付费电视
注:以上实施日期之前入口到或在澳大利亚生产的数字机顶盒仍然允许继续销售。
二、测试标准
AS/NZS
4665-外置电源性能
4665.1: 2005 + A1: 2009- 第一部分:测试方法和能效标记
4665.2: 2005 + A1: 2009- 第二部分:最低能效标准(MEPS)要求
AS/NZS
62087-音频、视频和相关设备的功率消耗
62087.1: 2009-第一部分:测量方法
62087.2.1: 2008- 第2.1部分:数字电视机顶盒的最低能效标准(MEPS)要求
三、外置电源(EPS):
最低能效要求性能标记III(见表1)
高能效要求性能标记IV(见表2)
高能效要求性能标记V(见表3和表4)
“高能效”性能标记V的能效要求
“高能效”性能标记V的没带载要求
三、铭牌/标签
EPS产品的能效符号应在铭牌/标签上予以显示,使用相关要求测试,并遵循该要求。
四、机顶盒(STB):
机顶盒测试必须根据AS/NZS 62087.1所述的方法实施。具有不同功能的机顶盒,其被动待机模式、主动待机模式和工作模式下所消耗的功率都不能超过AS/NZS 62087.2.1的限值。
见表5和表6
FTA卫星数字电视机顶盒的最大功率水平(使用交流电源)
STV付费数字电视机顶盒的最大功率水平(使用交流电源)
注: MPA–最大平台允许值 MPL–最大功率限制
满足以下要求的机顶盒被认为是高能效产品。
满足相应的最低能效要求
被动待机模式的功率不超过1瓦
满足AS/NZS 62087.2.1定义的自动待机或高清晰多媒体接口(HDMI)待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