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拟规定7类禁用语,「速效、奇效」、「一洗白、一洗黑」、「中医世家、祖传秘方」、「魂、毒」等辞汇或被禁用于化妆品标签上。
国家食品药监局6月17日公布《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禁用语》的征求意见稿,制订一系列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的禁用语,作为审核的评判标准。「禁用语」分为7类,包括:虚假夸大用语、明示或暗示对疾病有治疗作用和效果的用语、医疗术语、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用语、禁止宣称的功效、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已经批准的药品名称。
新规拟要求,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等。同时,拟禁止使用「经卫生部(门)批准」或「卫生部(门)特批」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批准」等名义为产品作宣传;亦禁止以医学名人的姓名、使用者的名义为产品作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