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8日欧洲议会通过新玩具安全指令草案,国内外媒体对此进行广泛报道,其中有些内容不准确。为此国家质检局检验监管司通过中欧玩具安全合作机制向负责起草玩具安全指令的欧洲有关部门了解准确信息,并于2009年2月24日向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发出通报,同时责成各局通报辖区内玩具生产企业、贸易企业、当地政府、行业协会和商会。中国玩具协会已接到该通报,并向玩具业相关企业通报主要内容:
一、新指令预计将于2009年4月至5月正式生效,为使玩具制造商及其他经济体能够充分适应新要求,新指令将提供2年的过渡期。为满足化学项目检测技术更新方面的要求,对化学安全要求将给予4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符合现行玩具安全指令(88/378/EC)的产品仍可生产并在欧盟市场销售。
二、目前公布的新指令版本并非最终版本,但预计内容将不会有较大改动。新玩具安全指令从提高玩具安全及加强市场监管两个方面针对现行指令进行了全面的修订。
在安全方面,修订了化学安全、机械物理、电性能、卫生安全、标识要求等。尤其在化学安全方面,新指令进行了前所未有的修订,明确禁止限制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从8种增加到85种;首次禁用致癌、致基因突变、影响生育(CMR)物质(常见的有300多种物质);此外,还明确玩具产品应满足包括REACH指令在内的欧盟通用化学品法规要求,这为日后增加限制新的化学物质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
在市场监管方面,新指令强调了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进行产品合格验证的责任,同时增加了成员国市场监管的执法权力和违反指令行为的处罚条款。
各相关企业对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如有问题、难题,以及培训建议等,请及时与中国玩具协会联系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