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最新动态国外资讯

家具等45种产品必需重新申报国家免检

信息来源:中国家具网    发布日期:2008-04-09    阅读:232次
字体:
0
        根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近期发布了2008年度开展国家免检的产品目录及有关要求通知。

        据了解,2008年新增了木质门、粘胶纤维、纺织机械、胶粘剂等26种产品实施国家免检制度。2005年获得国家免检资格的企业今年免检有效期满。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应重新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免检有关条件要求的,再次给予免检资格;不符合条件或未重新申请的,不再享有免检资格。2008年到期重新申报国家免检的54种产品内包括家具、人造板等,这些产品的具体申报要求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各类产品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申报细则》执行。

本文包含附件,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查看此附件内容!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先注册

相关资讯

最新国外资讯
最新国内资讯
最新工作动态
最新风险预警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