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要求中国提供其出口欧盟大米为非转基因Bt63品种的证据
信息来源:中国食品商务网 发布日期:2008-02-14 阅读:636次
2008年2月12日,欧盟委员会要求中国提供其向欧盟各成员国市场出口的大米为非转基因Bt63品种的证据。
欧盟委员会发布的一份声明指出,中方必须提供其出口欧盟大米为非转基因Bt63的相关证据。
欧盟委员会透露,该决定是在其发现2007年中国输欧大米为转基因Bt63品种且中方采取相应阻止措施未果的情况下作出的。
欧盟委员会此项决定意味着从2008年4月15日开始,出口欧盟市场的中国大米必须经过实验室检测且附有不含转基因Bt63的检测分析报告。
欧盟卫生与消费者保护事务委员马科斯·奇普里亚诺表示,根据欧盟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只有经过严格科学检测认定和授权程序的转基因产品才可以进入欧盟各成员国市场。
欧盟委员会将在6个月后对此项措施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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