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最新动态国外资讯

国际化妆品新闻月度回顾 — 2014年2月

信息来源:2014-03-10    发布日期:2014-03-10    阅读:310次
字体:
0

新闻汇总:

欧盟

1、欧盟将限制多种防腐剂在化妆品中使用(2014-2-20)

欧洲委员会已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告了一草案,即规定欧盟将根据化妆品法规限制多种防腐剂在化妆品中的使用。

被限制使用的防腐剂分别为:

  • butyl and propylparabens(尼泊金丁酯和丙酯)— 在产品中的最大浓度将降至0.14%,且3岁以下儿童尿片部位使用的停留类产品禁止使用;

  • methylchloroisothiazolinone(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methylisothaizolinone(甲基异噻唑啉酮)的混合物 — 因其有潜在的皮肤致敏性,故将仅限制用于冲洗类产品。

此外,欧盟委员会向WTO通报了3种许可在化妆品中使用的物质,即:

  • citric acid和silver nitrate的混合物,用作防腐剂;

  • 纳米材料tris-biphenyl triazine,用作UV过滤剂;

  • 防腐剂cetrimonium chloride、steartrimonium chloride和behentrimonium chloride,被允许使用较高的浓度,且其用途也不仅限于防腐剂。

这一草案将于2014年6月被采纳。公众可以向WTO提交建议,截止日期为4月19日。

2、欧盟开展关于香精致敏原物质的公众咨询(2014-2-18)

欧盟化妆品法规1223/2009规定香精香料成分标识为“Parfum”或“Aroma”。但是附录III中的26个致敏原物质若在停留类和冲洗类产品中的浓度分别超过0.001%和0.01%则应将其标示在标签上。此外,附录II禁用物质列表也包括了部分香精致敏物质。2012年6月SCCS采用了关于化妆品中香精致敏原的新的意见。因此,欧盟委员会建议:

  • 修订化妆品法规1223/2009附录III,即除了原来规定的26个致敏原之外将增加新的接触性致敏原。这些新增的物质如果在停留类和冲洗类产品中的浓度分别超过0.001%和0.01%,则应将其标示在标签上。该项的过渡期为此次修订生效后3年;

  • 修订附录II,增加禁用物质HICC、atranol和chloroatranol。其中atranol 和chloroatranol的过渡期为此次修订生效后2年,而HICC的过渡期为此次生效后5年。

此次公众咨询的日期截至2014年5月14日。任何有兴趣的人士,包括成员国的主管部门、化妆品生产企业等,均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欧盟健康和消费者总局(Directorate General Health and Consumers)提交意见或建议。

3、欧盟采集纳米硅的安全信息(2014-2-11)

2014年2月11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了采集关于纳米硅在化妆品中安全使用信息的通告,纳米硅包括:

  • Silica (nano) CAS n. 112945-52-5

  • Hydrated Silica (nano) CAS n. 112926-00-8

  • Silica Sylilate (nano) CAS n. 68909-20-6

  • Silica Dimethyl Silylate (nano) CAS n. 68611-44-9

任何有兴趣的人士均可以提交相关信息以帮助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估。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31日。 

4、欧盟委员会建议新增4种限用物质至RoHS2(2014-2-7)

欧盟委员会建议新增4种限用物质至RoHS2,具体如下:

物质 全称 允许使用的最大浓度 原因
HBCDD Hexabromocyclododecane
六溴环十二烷
0.005 % • Risk to the environment 环境危害;
• Risk to the aquatic environment 水生环境危害;
• Occupational hazard 职业危害
• Possible risk to human health 人体健康危害;
• Negative effect on waste management不利于废物处理
DEHP Bis (2-ethylhexyl) phthalate
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
0.1% • Risk to the environment 环境危害;
• Occupational hazard 职业危害;
• Negative effect on waste management不利于废物处理
DBP Dibutyl phthalate
邻苯二甲酸盐
0.1% • Toxicity to plants 植物毒性;
• Negative effect on waste management不利于废物处理
BBP Butyl benzyl phthalate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0.1% • Negative effect on waste management不利于废物处理


5、欧盟委员会推荐Givaudan’s assay进行皮肤敏感性测试的建议(2014-2-27)

欧盟委员会已发布了皮肤敏感性测试的建议,这将反过来促进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关于开发皮肤过敏测试准则的科学讨论。该测试通过激活Keap1-Nurf2-antioxidant/eletrophile依赖性反应元件(ARE)的方法衡量化学品对皮肤敏感的可能性。

6、美国纽约法案A-8697将禁止在个人护理品中使用三氯生(2014-2-19)

2014年2月4日美国纽约议会通过的法案A-8697,规定禁止在个人护理品(包括抗菌肥皂和其它个人护理用品)中使用三氯生triclocarbon及其衍生物。这一规定不适用于在医院使用的抗菌产品。

此法案生效日期为18个月后。

7、美国纽约州或立法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塑料微珠成分(2014-2-14)

美国纽约州或立法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塑料微珠(plastic microbeads)成分,其有望成为美国第一个取缔塑料微珠的州。此法案被称为无微珠水域法案,旨在正视这些多年来被广泛用于各种美容用品和化妆品的小圆珠。

据说,塑料微珠是化妆品中常用的添加成分,起到磨损角质、剥落死皮的作用,这些聚乙烯或聚丙烯甚至被专家们称为造成河流湖泊和海洋严重污染的罪魁祸首。因为微小的塑料微珠不可分解且有毒性,这些永久的污染物会严重威胁海洋生物的生存。

目前,在环保团体5 Gyres Institute的积极推动下,部分化妆品龙头公司已经承诺从其产品中减少甚至去除此类微珠,而某公司已经停用塑料微珠,使用核桃或椰子外壳等植物成分代替。该组织的政策总监Stiv Wilson说:“我认为由此将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不仅在美国国内,也将在其它国家。我们已经开展了相当正式的宣传活动来解决这一问题。”

科学家估计,如今大湖区内沉有数千万塑料微珠。不仅如此,纽约港、洛杉矶湖、太平洋内均有大量塑料微珠聚集。有毒塑料微珠被鱼类、贝类等海洋生物食用后,将经由食物链返回至人类,对人类的健康构成威胁。Wilson还说“我们当然不是反对塑料本身。我们只是不希望看到这些东西被排放到环境中造成不良影响。”

8、加州65法案阻燃剂诉讼达成和解(2014-1-29)

日前,加州环境健康中心(CEH)与14家公司就违反加州65法规中阻燃剂相关要求的诉讼达成和解。诉讼称这些公司在加州销售的软垫泡沫家具,儿童睡眠产品以及一些其它产品中含TDCPP(tris (1,3 dichloro-2-propyl) phosphate),而TDCPP被认为是一种致癌物质,在加州是被禁止使用的阻燃剂。

这些公司并不承认他们违法相关法规,但是同意不再在加州销售含加州禁止使用的阻燃剂的产品,被禁止使用的阻燃剂包括TDCPP、TCEP(tris (2-chloroethyl) phosphate) 和TDBPP(tris (2,3-dibromopropyl) phosphate)。对于在此诉讼判决之前生产的产品,需要贴上警告标语,声明产品中含TDCPP、TCEP或TDBPP,而且这些物质在加州被认定是致癌物质。

9、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已启动个人用品、化妆品和香精自动注册系统(2014-2-7)

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N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 Agency,ANVISA)已启动个人用品、化妆品和香精自动注册系统。Anvisa 首席执行官Dirceu Barbano说,这一系统也将会用于食品、清洁用品和保健产品的注册。

自动注册系统的优点之一是清晰的参考数和预警系统,有助于减少错误风险。例如,如果某公司申请的新产品含有未批准使用的物质,系统会自动发出警告。

此外,某公司如果申请的新产品类似于已上市的一种产品,就可以参考现有已批准的产品。

亚洲

10、Intertek成为马来西亚官方认可的首家RSPO P&C认证机构(2014-2-4)

棕榈油是一种化妆品原料。服务于全球众多行业的质量与安全服务领先供应商Intertek天祥集团宣布,该公司已成为马来西亚及全球范围认可的提供RSPO P&C认证的首家认证机构。Intertek马来西亚董事总经理Swadesh Bose说:“棕榈油一直是马来西亚最重要的产品之一。作为得到马来西亚充分认可的首家独立质量服务供应商,我们期待着向客户扩大可持续性解决方案以及经济合作关系优势。”Intertek东南亚业务保障部区域总监Hanny Widjaja说:“Intertek天祥集团一贯秉承创新原则,帮助客户提高其整个业务流程的质量。此项认证资格的授予进一步加强了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支持该行业及其市场需求的承诺。”

可持续棕榈油圆桌会议(RSPO)公布的《棕榈油可持续生产准则及标准》(Principles and Criteria for Sustainable Palm Oil Production,包含指标和指导方案,于2013年4月修订)是可持续生产棕榈油的全球性指导方针。通过可靠的全球标准和贯穿于整个供应链的相关方的参与促进可持续棕榈油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根据严格的RSPO P&C,将对棕榈油生产商进行初步认证评估,并于每年进行持续遵守状况评估。5年之后重复进行主要评估。

若无第三方认证,不可宣称遵守RSPO准则及标准。RSPO生产商成员若希望成为RSPO认证的可持续棕榈油生产商,则需要聘请RSPO批准的认证机构(CB)对其进行此项认证。

1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2-17)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的要求,CFDA公开了其29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各界如对总局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该局。

其中涉及化妆品的审批项目具体为:

审批部门 项目名称 子项 审批类别 设定依据 审批对象 备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 行政许可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第十条:“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8〕100号):“将卫生部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企业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化妆品新原料审批 行政许可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第九条:“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8〕100号):“将卫生部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企业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审批 1.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 行政许可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第十五条:“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进口单位必须提供该化妆品的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签订进口合同。”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条:“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企业  
2.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 行政许可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第十五条:“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进口单位必须提供该化妆品的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签订进口合同。 企业 国发〔2013〕27号文明确“逐步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2、科学与环境中心(CSE)认为宣称天然的产品并不安全(2014-2-27)

根据CSE的一项调查显示,虽然印度缺乏对化妆品宣称“herbal”的监管,但这也并不意味着该产品是天然或安全的。

在许多亚洲国家文化中,草药疗法长期以来在药品和美容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在印度、日本和中国。而多种最重要的草药用作新型活性成分提取物。

CSE声称,虽然目前发现某些草药含有人工合成或有害的化学物质,但事实证明在中国和印度,草药越来越受欢迎。

一个产品,宣称100%纯天然可能误导消费者,虽然不是不可能,但却相当昂贵,且需要先进的技术。

产品召回案例:

欧盟:
通报国家 产品 危害 措施
法国 分类:化妆品
名称:美甲凝胶
描述:粉色透明凝胶,包装为金属蓝色塑料瓶,15毫升
原产地:德国
化学危害
该产品含有18毫克/千克的锑,超标;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规定。
自愿措施:
从市场上撤回相关产品
法国 分类:化妆品
名称:头发护理产品
描述:净含量1升,粉红色 – 米白色液体,包装为透明的塑料袋
原产地:美国
化学危害
该产品含有0.3%的甲醛,超出规定标准0.2%;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规定。
自愿措施:
从市场上撤回相关产品,从最终使用者手中召回产品,销毁产品
法国 分类:化妆品
名称:皮肤美白产品
描述:包装为30毫升带橘色盖子的管子
原产地:刚果民主共和国
化学危害
该产品含有对苯二酚hydroquinone ,含量高达2%;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规定。
自愿措施:
从市场上撤回相关产品
法国 分类:化妆品
名称:魅力美甲凝胶
描述:包装为白色塑料容器,带白色螺旋盖和两个银色品牌标识
原产地:德国
化学危害
该产品含有高达102毫克/千克的锑;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规定。
自愿措施:
从市场上撤回相关产品
法国 分类:化妆品
名称:美甲凝胶
描述:内包装为带灰色塑料盖的黑色玻璃瓶和刷子,外包装为黑色和淡紫色的纸盒
原产地:美国
化学危害
该产品含有锑;此外,产品标识不充分;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规定。
自愿措施:
从市场上撤回相关产品
芬兰 分类:化妆品;
名称:染发剂
描述:1) 100%草本染发剂(粉末)装在黄白色的纸盒内;
2) 100%草本染发剂(粉末)装在棕白色的纸盒内。
原产地:德国
微生物危害
该产品含有需氧嗜温性微生物,产品(1)和(2)分别含有90 000 cfu/g和370 000 cfu/g,容易降低产品质量,对消费者有健康风险;此外,”Nut Brown”染发剂中存在易感染受损皮肤的阴沟肠杆菌;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规定。
强制措施:
禁止该产品上市及其他补充措施
马耳他 分类:化妆品
名称:皮肤美白霜
描述:包装为带螺旋盖的白色塑料容器
原产地:科特迪瓦
化学危害
该产品含有禁用成分对苯二酚hydroquinone。
强制措施:
拒绝入关
德国 分类:化妆品
名称:液体指甲贴
描述:5升,包装为白色塑料罐
原产地:美国
化学危害
该产品含有大量的甲基丙烯酸甲酯methyl methacrylate ,该成分对指甲或手有强刺激/强致敏可能且持续时间较长;此外,该产品没有正确标识;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规定。
自愿措施:
从市场上撤回相关产品
芬兰 分类:化妆品
名称:真爱指甲油
描述:指甲油套装,不同颜色;每个颜色的包装为带金属盖的花形玻璃瓶;套装的包装为标有成分表的纸盒
原产地:中国
化学危害
该产品含有dibutyl phthalate (DBP);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规定。
强制措施:
拒绝入关
法国 分类:化妆品
名称:美甲凝胶
描述:美甲凝胶,包装为圆形白色塑料盒
原产地:比利时
化学危害
该产品含有219毫克/千克的锑;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规定。
自愿措施:
从市场上撤回相关产品

解决方案

Intertek作为全球领先的测试、验货和认证服务机构,为健康和美容产品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服务,包括安全和功效测试、自愿者人体临床和试用、生物体外测试、产品功效声明的验证、GMPC/ISO22716培训和认证、化学(如重金属、塑化剂、防腐剂和致敏源等)和微生物测试、包装材料测试、组分毒理档案(TPS)、化妆品安全报告(CPSR)、符合欧盟法规要求的安全数据说明书(SDS)、产品资料档案制作(PIF)、产品通报(Notification)以及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和基准设定等。我们帮助品牌商和生产商加速全球市场的业务增长,优化供应链的质量和安全,同时降低整体成本。

本文包含附件,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查看此附件内容!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先注册

相关资讯

最新国外资讯
最新国内资讯
最新工作动态
最新风险预警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