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最新动态国内资讯

留意:游泳圈只是“玩具”,不是“救生圈”

信息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6-08-12    阅读:5270次
字体:
0

  炎炎夏日,越来越多的市民会选择游泳进行消暑,每逢周末,各大游泳馆、水上乐园人满为患,游泳圈销售市场也随之火爆。然而,消费者在选购游泳圈产品时,往往只关注尺寸和规格,而疏忽对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根据广东省质监局近期舆情监测数据显示:“部分游泳圈存在气味大、塑料层厚度小等问题,反而会成为儿童健康的潜在威胁。”
  市面上常见的游泳圈产品有充气游泳圈、泡沫游泳圈两种类型。而充气游泳圈主要可分为裤式坐圈式和普通围腰式两种,我们提醒消费者,在选用裤式坐圈式游泳圈时,不要疏忽对儿童的监管,这种类型的游泳圈一旦发生翻倒,儿童很难从游泳圈中挣扎出来。2015年7月,广州日报、新华网等多家媒体报道称,在广州市海珠区一泳池内,“孩子穿着裤式坐圈在水中戏水,家长悠闲地在岸边闲聊。结果孩子用力向前扑,泳圈侧翻,孩子难以从裤圈里挣脱出来,头朝下、脚朝天在水中挣扎。”


  注意!游泳圈不是“救生器材”,它仅仅属于“玩具”,其产品按照国家玩具相关安全规范及GB/T 27708-2011《充气玩具通用技术要求》要求生产,家长们千万不要把孩子的安全托付给一个游泳圈。
  一、游泳圈产品存在的风险隐患:
  1、在使用充气游泳圈产品过程中,尤其是儿童,若触碰尖锐物或出现较大的碰撞摩擦,容易使游泳圈漏气,导致溺水事故的发生;
注意:不会游泳的儿童,一旦发生溺水,会紧张而肌肉僵硬,大多数时候无法做出求救,因此,作为家长,一定要确保游泳圈产品质量安全过关!
  2、游泳圈材质有毒性,尤其是味道较大的游泳圈,在使用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可通过皮肤或口腔被人体摄入,某些有害物质可能产生生理毒性。如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可导致婴幼儿体内荷尔蒙分泌紊乱,甚至可能导致儿童性早熟。
注意:请停止使用破损的泡沫游泳圈,避免婴幼儿啃咬、误服泡沫颗粒。
  3、使用游泳圈时,应注意正确的使用方法,避免坐、卧在游泳圈上,使身体重心过高而容易翻倒;使用坐式游泳圈时,监护人员应格外注意防护,避免翻倒事故的发生。
  二、游泳圈产品的选购和使用建议:
  1、请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带标签的产品,标签上面应标明生产品牌、厂家名称、生产地址、日期、安全警示语等信息;
  2、请选购带有“3c”认证标志的产品;
  3、在沙滩等地尽量选用泡沫游泳圈;
  4、在使用充气游泳圈时避免充气过量或充入高压气体;
  5、根据儿童身形大小选购合适的游泳圈产品;
  6、避免选购味道较大、材质单薄的游泳圈产品;
  7、建议消费者在不使用充气游泳圈时把气放掉。

  若有发生伤害事件,可向广东省质监局报告有关产品伤害信息或提交缺陷线索。
  伤害信息采集平台:http://www.gdqts.gov.cn/zmhd/shbg/shxxcj/
  电话:020-38835261

 

本文包含附件,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查看此附件内容!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先注册

最新国外资讯
最新国内资讯
最新工作动态
最新风险预警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