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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新增一项限制物质全氟辛酸PFOA

信息来源:希科检测    发布日期:2017-06-14    阅读:75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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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4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法规(EU)2017/1000,对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进行修订,新增一项限制物质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根据该法规,2020年7月4日起,当物品或混合物中PFOA及其盐类含量≥25ppb,PFOA相关物质单项或者总含量≥1000ppb时,不得被用于生产或投放市场。

根据(EU) 2017/1000,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件XVII新增以下条款:

物质名称

限制要求

68. 全氟辛酸(PFOA

CAS号:335-67-1

EC号:206-397-9及其盐类。

 

包含一个直链或支链氟代庚基基团,化学式为C7F15-,直接连接在另一个碳原子上,作为一个结构要素的相关物质(包括其盐类和聚合物)。

 

包含一个直链或支链氟代辛基基团,化学式为C8F17-,作为一个结构要素的相关物质(包括其盐类和聚合物)。

 

以下物质不包含在内:

C8F17-XX=FClBr

C8F17-C=OOHC8F17-C=OO-X’或者C8F17-CF2-X’(X=任意基团,包括盐类)

 

1. 2020年7月4日起,该物质本身不得生产或投放市场。

2. 202074日起,当PFOA及其盐类含量等于或超过25ppbPFOA相关物质单项或者总含量等于或超过1000ppb时,不得被用于生产或投放市场:

a)另一种物质,作为组分;

b)混合物;

c)物品。

3. 针对以下产品,第1段和第2段的实施时间规定如下:

a202274日,针对:

i)用于生产半导体的设备;

ii)乳胶印刷油墨。

b202374日,针对:

i)用户保护工人健康和安全的纺织品;

ii)用于医用纺织品、水处理过滤、生产过程和污水处理的膜;

iii)血浆纳米涂料。

c203274日,针对93/42/EEC指令范围内除植入性医疗装置以外的医疗器械。

4. 1段和第2段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ECNo 850/2004法规附I A部分列出的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

b)在生产碳链长度等于或短于6的氟化物时,会不可避免地产生该类副产品;

c)根据该法规Article184)点(a)到(f),被用作独立的中间体;

d)作为另一个物质或混合物的组分,被用作:

i)生产93/42/EEC指令范围内的植入性医疗器械;

ii)用于胶片、纸张或印刷板的摄影涂层;

iii)半导体光刻过程或化合物半导体蚀刻过程;

e202074日前投放市场的压缩灭火泡沫混合物,或被用于生产其他灭火泡沫混合物。

5.2 b)段不适用于以下灭火泡沫混合物:

a202074日前投放市场;

b)根据4e)生产的,当用于培训用途,对环境的排放量最下滑,且收集的污水可安全处置。

6.2 c)段不适用于:

a202074日前投放市场的物品;

b)根据4d)(i)生产的植入性医疗器械;

c)涂有4d)(ii)所述的摄影涂料的物品;

d4d)(iii)所述半导体或化合物半导体。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具有高摩擦阻力、低介电能力、耐热性、耐化学试剂、表面能低等性质,被广泛用于含氟聚合物和氟橡胶生产,灭火泡沫的表面活性剂,或者纺织和造纸生产中提供防水、防油、防污性能。

2013年6月14日,PFOA被归类为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物质(PBT),并在2013年6月20日被加入高关注物质(SVHC)清单。

2014年10月17日,德国和挪威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议将PFOA加入REACH附件XVII,对PFOA生产、投放市场及使用加以限制。

2015年8月及12月,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和社会经济委员会(SEAC)相继发布其观点,对提案中的限量和管控范围进行了调整。这些观点在2016年1月12日被提交给欧盟委员会。基于这些观点,委员会认为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的生产、使用和投放市场,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不可接受的风险,应该加以限制。

PFOA相关物质之一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衍生物,鉴于已在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POP(EC)850/2004中进行了管控,因此不再通过REACH附件XVII重复限制。

此外,在生产碳链长度小于等于6个碳原子的全氟化物时,会不可避免的产生PFOA,这部分用途因此也被豁免。

目前尚无对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的提取和分析方法,对于PFOS的分析方法CEN/TS 15968:2010将被调整以适用于PFOA。

该法规从官方公报发布第20天开始生效,2020年7月4日之后无法满足相关限量的氟橡胶、灭火泡沫和纺织品等,将被禁止在欧盟市场上销售。在此提醒相关企业留意法规实施节点,及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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