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环境保护署(EPD)宣布,《汞管制条例》有关禁止供应和销售受管制的添加汞产品的相关条款将于2024年12月1日生效。该条例规范了汞、汞混合物和汞化合物的进出口、存放和使用,以及添加汞产品的进出口和制造等。
该禁令适用于:
电池
开关及继电器
一般照明的紧凑型荧光灯
一般照明的直管型荧光灯
一般照明的高压汞灯
电子显示的冷阴极荧光灯及外置电极荧光灯
化妆品
生物杀虫剂及局部抗菌剂
非电子测量仪器(如气压计、湿度计、压力表、温度计和血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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