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闪存装置及其元件(certain flash memory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作出337调查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17年7月13日作出的批准基于和解协议终止本案337调查的联合动议的初裁(Order No.22)不予复审。
2017年1月5日,根据美国Memory Technologies,LLC(以下简称 Memory Tech.)于2016年12月6日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以及于2016年12月12日补充的立案申请内容,即其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特定闪存装置及其元件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专利注册号为RE45542、RE45486、7565469、9063850和8307180),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美国ITC投票决定对特定闪存装置及其元件启动337调查。美国SanDisk LLC、美国Western Digital Corporation、美国Western Digital Technologies, Inc.、日本SanDisk Limited、马来西亚SanDisk Storage Malaysia Sdn. Bhd.和中国SanDisk SemiConductor (Shanghai) Co.Ltd.(所有企业合称SanDisk)被列为指定应诉方。2017年6月22日,本案立案申请方Memory Tech.和应诉方SanDisk提交基于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终止本案337调查的联合动议。2017年7月13日,本案行政法官发布批准上述动议的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