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7/183号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热轧钢板(Hot Rolled Plate Steel)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18年12月19日到期。根据澳大利亚《1901年海关法》第269ZHB(1)款的规定,利益相关方可最晚于2018年2月17日提交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的续期申请。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相关申请,该案反倾销措施自2018年12月20日起将不再适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08.40.00、7208.51.00、7208.52.00、7225.40.00。
2013年2月12日,应澳大利亚本国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d提交的申请,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保护署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热轧钢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对来自中国大陆的热轧钢板进行反补贴调查。2013年7月1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日本和韩国的热轧钢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2013年9月1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热轧钢板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并结束调查。2013年12月1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和日本的热轧钢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并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钢板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