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中时电子报消息称,台湾食药署正研拟《化妆品含天然成分标示及广告管理原则》,除了禁止化妆品标榜“100%天然”或“纯天然”,为了避免误会,也不准产品再将“天然”2字直接冠上产品名。
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化妆品管理科相关人员表示,对于宣称含有“天然成分”的化妆品,则必须通过台湾地区和国际机构验证,确认其所谓天然成分的比例;新制实施后,违者最高可罚5万元,但待未来《化妆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版通过后,罚款将调整至4至20万元,新制预计今年上半年公布并实施。目前该类型验证机构几乎都在欧盟,台湾地区尚无可做验证的机构,以位于法国的知名认证机构ECOCERT为例,扣除掉防腐剂制程中必要添加的物质后,其余的天然成分但占比95%,该机构才会提供认证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