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1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第2018/15号公告称,对原产自中国、巴西、保加利亚、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管件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进口对土耳其的倾销及其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故决定维持现行反倾销税不变,中国800美元/吨、巴西400美元/吨、保加利亚400美元/吨、印度尼西亚253美元/吨~400美元/吨、印度305美元/吨~400美元/吨、泰国147美元/吨~400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307.19。
1999年7月13日,土耳其对原产自中国和巴西的管件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0年4月27日,土耳其对中国和巴西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2005年4月27日,土耳其对原产自保加利亚、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的管件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9月7日,土耳其对保加利亚、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2006年9月7日,土耳其延长中国和巴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2011年6月10日,土耳其对中国、巴西、保加利亚、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2年5月22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第2012/10号公告,延长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17年5月12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第2017/13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巴西、保加利亚、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的管件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