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7日,ECHA发布PAHs指南,以帮助消费品行业符合REACH法规附录XVII第50条PAHs的管控范围。该(无法律约束力的)指南提供了一种“循序渐进的方法”来评估某一物品是否在限制范围内,并列出了在限制范围内外的物品和子类别的不完全清单。同时在附件3中列举出了13种在限制范围内的物品或者部件的实例。
根据该指南,多环芳烃可能存在于以下材料中:
(1)作为自然污染物存在于用于生产橡胶和塑料的矿物油、煤基填充油/增塑油中;
(2)弹性橡胶中有意添加的用以赋予颜色和弹性等特征的炭黑(煤烟);
含有上述材料的再生轮胎或塑胶材料;
(3)油漆、清漆或涂层,如由合成聚合物制成的塑料涂层。
该指南要求考虑以下两项重要因素:物品橡胶或塑料涂层中的PAH含量应单独评估;公共场所使用的瓷砖/垫子和人工运动场使用的人造草皮为公众所使用,纳入限制范围。
指南附件1和附件3列举了在限制范围内的物品或部件,其中附件3列举了说明性示例;附件2列举了应被视为限制范围外的消费品的示例。下表简要概括了应视为在限制范围内的,由塑料或橡胶制成,直接且与皮肤或口腔重复接触的物品或部件。
序号 | 产品 | 示例 |
1 | 服装、鞋类、手套和运动服 | −紧身衣、手套、帽子、婴儿鞋、袜子和内衣 −鞋类(鞋底除外) −帆布背包/背包(手柄、皮带、皮带扣和肩带调整以及肩背接触部位的塑料部件) |
2 | 家用器具、手推车和助行架 | −拐杖和手杖中的手柄和手腕带 −炊具、厨具、家用电器和工具的手柄和握手部分 −塑料杯和保温瓶的手持和饮用部分 −衬垫和桌布以及移动和便携式设备 −手提包和肩背包的外侧和可触及内侧 |
3 | 体育器材 | −地毯绒头(草皮绒毛)以及人造运动场草皮地毯在正常使用期间磨损后可接触到的成分 −飞盘、健身/伸展球、羽毛球和瑜伽/拉伸垫 −自行车和脚蹬踏板车的把手、坐椅和车把 −哑铃、高尔夫球杆、船桨和球拍的把手 −独木舟、皮划艇和类似轻型船的内部零件 |
4 | 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 | −沐浴玩具、换尿布垫、儿童自行车、婴儿床、床垫、塑料或橡胶小雕像、枕头、塑料剑、橡胶气球、跑步自行车、出牙咬环、玩具滑板车和玩具割草机。 −婴儿学步车、玩偶、玩具枪、高脚椅、乐器和绘画用品的外表部分和可触及内部 |
5 | 表带、手腕带、面罩、头带及类似物品 | −梳子/刷子、眼罩、束发带,太阳眼镜、牙刷、表带、哨子和腕带 −雨伞把手 −耳塞、移动音频设备和防护设备的外表部分 |
6 | 其他 | −公共场所家具中的靠背、把手、腿、座椅和桌面 −书写工具盖子和手持区域(尖端部分除外) −地毯绒头(草皮绒毛)以及正常或合理使用后磨损而暴露出的可接触成分 −橡皮擦、睫毛夹、指甲护理品、橡皮筋以及用于制作服装的纺织品和纤维 −车辆(变速杆、把手、安全带、方向盘和座椅内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