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酸钠、葡萄糖酸及衍生产品(Sodium Gluconate, Gluconic Acid, and Derivative Product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强制应诉企业德州汇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Dezhou Huiyang Biotechnology Co., Ltd.)、山东福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Shandong Fuyang Biotechnology Co., Ltd.)/山东福洋生物淀粉有限公司(Shandong Fuyang Biology Starch Co., Ltd.)、青岛东晓新实业有限公司(Qingdao Dongxiao Enterprise Co.,Ltd.)和浙江天益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Zhejiang Tianyi Food Additives Co., Ltd.)、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安徽省兴宙医药食品有限公司(Xingzhou Medicine Food Co., Ltd.)及中国其他涉案出口商/生产商的税率均为213.15%。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18年9月18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2918.16.1000、2918.16.5010、2932.20.5020项下的产品以及税号2918.16.5050、3824.99.2890和3824.99.9295项下的部分产品。
2017年12月21日,应美国企业PMP Fermentation Products, Inc.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酸钠、葡萄糖酸及衍生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8年1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酸钠、葡萄糖酸及衍生产品作出双反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2018年5月1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酸钠、葡萄糖酸及衍生产品作出反补贴初裁。据美方统计,2017年美国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进口总额约为62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