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欧盟发布法规(EU)2018/2005,修改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ACH)法规附录XVII条目51下的受限制的邻苯二甲酸酯有关内容。修改后的内容如下: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CAS:117-81-7 EC:204-211-0 | 1.在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中,这4种邻苯二甲酸酯单一种或四种总和的浓度不得大于塑化材料的0.1%。 2. 如果玩具、儿童护理用品中的前三种种邻苯二甲酸酯单一种或三种总和的浓度等于或大于塑化材料的0.1%,将不得投放市场。2020年7月7日后,DIBP在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中单独或与其他三种总和的浓度等于或大于塑化材料的0.1%则不得投放市场。 3.2020年7月7日后,其他产品中这4种邻苯二甲酸酯单一种或四种总和的浓度于或大于塑化材料的0.1%,将不得投放市场。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CAS:84-74-2 EC:201-557-4 | |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CAS:85-68-7 EC:201-622-7 |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CAS:84-69-5 EC:201-553-2 |
本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天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