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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对华间苯二胺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8-12-19    阅读:890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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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13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间苯二胺[Meta-Phenylene Diamene (MPDSA)]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在印度国内的倾销和损害可能再度发生,故建议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573.92美元/公吨~1015.44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详情参见附表),有效期为五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5120和29215190项下产品。

  附表:涉案企业反倾销税率表

序号

原产国/地区

出口国/地区

生产商

反倾销税

(美元/公吨)

1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意国家

Sichuan North

Hongguang

Special

Chemical Co.

Ltd.(四川北方红光特种化工有限公司)

716.13

2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意国家

Zhejiang

Amino-Chem

Co., Ltd.

573.92

3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意国家

除第1行和第2行外的任意生产商

1015.44

4

除中国外的任意国家

中国

任意生产商

1015.44

  2012年6月19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间苯二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3年1月1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间苯二胺作出反倾销初裁。2013年12月17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间苯二胺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对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0.574美元/千克~ 0.780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14年3月11日,印度正式对原产于中国间苯二胺征收反倾销税,自2013年3月22日起,有效期为5年。2018年2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Aarti Industries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间苯二胺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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