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消息,自2019年1月1日起,欧亚经济联盟开始实施《包装饮用水(含天然矿泉水)安全技术规范》。根据上述规范,儿童饮用水瓶体上须标有“儿童饮品”字样或作其他特别说明;生产或销售商应标注饮用水适宜年龄、矿化度、化学成分、储存条件和保质期等信息。新规范是对现行《饮用水安全规范》的补充,并适用于天然矿泉水。此外,新技术规范还对包装饮用水生产、存储、运输、销售和回收再利用等作了专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