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甘氨酸(Glycine)作出反补贴终裁,同时对进口自日本和印度的甘氨酸作出反倾销终裁:(1)中国强制应诉企业JC Chemicals Limited和厦门志信化学有限公司(Simagchem Corp.)以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率均为144.01%。(2)印度生产商/出口商补贴率为3.03%~6.99%,印度生产商/出口商倾销率为7.75%~10.86%。(3)日本生产商/出口商倾销率为53.66%~86.22%。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2922.49.4300和2922.49.800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预计于2019年6月10日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终裁。
2018年4月20日,应GEOSpecialty Chemicals, Inc.和Chattem Chemicals, Inc.于2018年3月28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印度、泰国和中国的甘氨酸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印度、泰国和日本的涉案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2018年5月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印度、日本和泰国的甘氨酸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2018年8月2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甘氨酸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同时对进口自泰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否定性初裁。2018年10月24日,美国对进口自日本和印度的甘氨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对泰国甘氨酸作出反倾销否定性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