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Non-Malleable Cast Iron Pipe Fitting)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进口将以75.5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7307.11.00.30、7307.11.00.60、7307.19.30.60 和 7307.19.30.85。
2002年3月20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2月18日,美国对此案作出反倾销终裁。2003年4月7日,美国商务部开始正式对华不可锻铸铁管附件征收反倾销税。继美国对中国不可锻铸铁管附件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08年8月15日第一次延长对华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美国对中国不可锻铸铁管附件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4年2月12日第二次延长对华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19年2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