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巴西经济部发布2019年第38号公告称,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轧辊产品(葡语:cilindros de laminação, deferro ou aço fundidos)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因没有足够证据表明涉案产品的倾销与国内产业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故不实施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8455.30.10和8455.30.90。
2018年3月26日,巴西对原产自中国的轧辊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8年10月4日,巴西对原产自中国的轧辊产品作出反倾销否定性初裁。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7月至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