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钨电极(Tungsten Electrode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盟产业造成的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山东威尔斯通钨业有限公司(Shandong Weldstone Tungsten Industry Co., Ltd.)税率为17.0%、Shaanxi Yuheng Tungsten & Molybdenum Industrial Co., Ltd.税率为41.0%、BeijingAdvanced Metal Materials Co., Ltd.税率为38.8%、其他企业税率为63.5%。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8101 99 10和ex 8515 90 80,TARIC编码为8101 99 10 10和8515 90 80 10。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4年1月1日~倾销调查期结束。
2005年12月1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钨电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7年3月13日,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2年3月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钨电极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3年6月4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钨电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8年5月3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钨电极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